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6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天军先生、邱亚鹏先生、马卓先生、谢海东先生、徐鹏先生、王一先生、吴亚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2026年度存款业务额度,单日存款余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20,000万元(含利息)。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九江银行4.78%的股权并委派了一名董事,九江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注册资本:284,736.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7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承兑与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及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经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九江银行经审计合并总资产5,234.35亿元,所有者权益486.23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77亿元,净利润8.41亿元。 九江银行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6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南昌沪旭的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4日和 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0,000万元,与关联方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旭)、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贸易)共同设立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沪旭或者并购基金)。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22日、2022年3 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方大炭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方大炭素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 年4月,南昌沪旭完成基金备案登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投资的私募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3年2月,有限合伙人海鸥贸易将其在南昌沪旭已认缴但尚未出资份额 64,500万元转让给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南昌沪旭各合伙人重新签订了《合伙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南昌沪旭引入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南昌沪旭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出资成立的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企投)于2026年3月23日以24.5亿元现金出资购买宋德安持有的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29.54%股权、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省方大钒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84%股权及楚雄德胜商贸有限公司1.53%股权,戴玲英持有的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及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98%股权,童秀云持有的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2%股权(上述公司合称标的公司,上述股权合称标的股权);2026 年 4 月 13 日,标的公司完成了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并完成了钢铁企投认可的标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2026 年4 月15 日,钢铁企投将第一笔款(股权转让价款的 50%)足额支付至交易双方在银行开立的三方监管账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南昌沪旭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钢铁企投对标的公司的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钢铁企投控股云南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方大钒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026年7月收到南昌沪旭收益分配款项合计21,820.20万元。 二、本次对外投资终止情况 基于公司整体资金规划、为更有效地集中资源支持公司重点核心业务发展,优化资金配置效率,保障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稳步推进,同时,鉴于南昌沪旭投资期已届满,且营业期限将到期,经与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了《退伙协议》,各方同意:方大炭素持有的南昌沪旭财产份额(对应南昌沪旭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均为45亿元)以减资方式退伙,阳光人寿持有的南昌沪旭财产份额(对应南昌沪旭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均为6.45亿元)以减资方式退伙,方大特钢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减少5亿元,保留合伙人身份,上海沪旭、海鸥贸易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及合伙人身份保持不变,不参与本次减资。减资前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部分有限合伙人定向减资退伙后,南昌沪旭总实缴规模调整为35.06亿元,方大炭素、阳光人寿不再持有南昌沪旭份额。2026年7月21日,公司已收到南昌沪旭支付的减资款45亿元及期间收益分配款509.79万元,即2026年4月1日至退伙日2026年7月20日期间南昌沪旭产生的可分配收入乘减资前公司实缴出资比例49.1750%。 本次退伙及减资程序,已根据《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合伙企业内部决策、财产份额结算程序,后续公司将配合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定向减资并退伙是公司基于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效率,降低对外投资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6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银行)2026年度存款业务额度,单日存款余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20,000万元(含利息)。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张天军先生、邱亚鹏先生、马卓先生、谢海东先生、徐鹏先生、王一先生、吴亚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6日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0)。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7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6日 至2026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告内容已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与议案1所涉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2026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