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A6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洪枇杷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其中董事洪枇杷、吴昕颢、黄金典现场列席本次会议,董事李云祥、王俊彦、毛玉洁、陈欣慰、独立董事戴亦一、谢德仁、聂秀峰、陈欣、袁东以视频连线方式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谢彤华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理想、潘舒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