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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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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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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
  同时,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召开次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0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人民币11.57元/股),已触发《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同时,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召开次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公开发行了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2年6月27日至2028年6月2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3号文同意,公司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丰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丰山转债”自2023年1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80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3.6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999元(含税),“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3.80元/股调整为13.73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700元(含税),“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3元/股调整为13.61元/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如需)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0日收盘,公司股票已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人民币11.57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丰山转债”的转股价格。
  同时,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召开次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丰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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