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就有关关注问题及核实结论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公司5%以上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01日与上海君和致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结果暨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本次股份转让协议涉及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毕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受让方作为财务投资人身份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除以上已披露的公司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正在筹划或洽谈的重大资产重组、定增、资产注入、回购、股权激励、控制权变更等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异常波动区间内,上述主体及交易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6日、7月17日、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主营业务为家电用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订单、原材料、产销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无业务转型等重大事项。公司已对 2026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进行初步测算,未触及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标准。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