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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3 |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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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6年7月1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天股份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累计增持金额49,998,680.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天股份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期间,海天股份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累计增持金额49,998,680.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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