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 10 号凯威大厦三层30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3人。董事袁首原先生因出席其他会议没有参加本次股东会。董事梁建章先生、董事孙坚先生因其他重要事项没有参加本次股东会。董事陆斌先生因出席其他会议未参加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沈杰先生因出席其他会议没有参加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伏军先生因出差没有参加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张焕杰先生因其他重要事项没有参加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李燕女士因出差没有参加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段中鹏先生列席本次股东会;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对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注:公司总股本为 1,116, 603, 126 股,全部为普通股 A 股。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全部为 A 股股东。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385,677,344 股,已回避表决。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培峰、蒋斌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