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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ST东珠 公告编号:2026-050 |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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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8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北京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对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核查与落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会计差错更正、非标意见问题需进一步核实,对其他问题进行了回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公司涉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工作。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信息。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以及公司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各个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并作出说明,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问题一:关于非标意见。因公司个别工程项目的合同总收入,存在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等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涉及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金额共计 57,407.66 万元,相关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涉及可变对价的判断。基于前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对审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同时考虑到本期进行的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情况,年审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请公司:(1)逐项列示前述非标意见所涉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及关联关系、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开始时间及完工时间、历年收入和成本确认金额、收入和成本确认标准、项目目前状态及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建设或回款等情形;(2)说明前述项目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原因及金额,是否存在争议,争议最早发生时间与最新进展;(3)按项目分别列示所涉及可变对价的初始估计金额、估计方法、可变对价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后续预估调整时点与依据,以及是否存在对以往报表产生影响的风险;(4)全面核查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对于 2018-2025 年其他收入、成本的计量是否存在影响,以及具体影响的金额。 问题1.1逐项列示前述非标意见所涉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及关联关系、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开始时间及完工时间、历年收入和成本确认金额、收入和成本确认标准、项目目前状态及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建设或回款等情形; 公司回复: 上述非标意见所涉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及历年收入见下表(单位:万元) ■ 上述非标意见所涉工程项目的历年成本及历年回款见下表(单位:万元) ■ 注:白马湖项目已竣工审计,2023年至2025年所发生成本为项目后续维护支出,不满足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条件,该部分成本不再配比确认项目收入。 收入、成本的确认标准 成本归集: (1)材料:项目部收料人员根据供应商每次送货的清单,审核实际送货量并检验货物质量是否合格后,形成具体收料单,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单价,得出每次实际送货金额,由收料员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每月25日汇总后上报工管中心和内审中心审核,审核同意后的数据形成入账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交财务复核入账。 (2)人工、机械:项目部施工员每天记录人员、机械的出勤时间,由施工方签字确认,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单价,得出每天的实际施工金额;每月25日汇总后上报工管中心和内审中心审核,审核后的数据形成完工单,由施工方和项目部双方盖章确认,确认后形成入账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交财务复核入账。 (3)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分包队伍每月25日统计当月完成工程量,报项目部审核,项目部审核工程量后根据分包合同约定,计算分包队伍实际结算金额,上报工管中心和内审中心复核,复核后的数据形成完工单,由分包队伍和项目部双方盖章确认,确认后形成入账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交财务复核入账。 收入确认: 计算项目完工进度: (累计合同成本/预计总成本)* 100%; 计算当期营业收入: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 - 前期累计确认收入 每月末将各项目当期发生的“合同资产一一合同成本”确认至“主营营业成本”,同时根据履约进度计算本期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及合同毛利,合同毛利列入“合同资产-合同毛利”明细科目。 问题1.2 说明前述项目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原因及金额,是否存在争议,争议最早发生时间与最新进展; 公司回复: ■ 杭州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EPC项目及江油市靛池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被纳入非标意见的原因:项目合同总收入,存在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等情况,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涉及可变对价的判断。年审会计师实施了函证、访谈、盘点等程序,仍未能就相关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中涉及的可变对价识别及发生变化的时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就相关资产计量的适当性及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价格调整具体情况尚在核查中。 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我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保留意见的项目明细见下表(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与明细合计有差异的情况,不是因为计算错误,均是由于取数至万元的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造成的尾差。 问题1.3按项目分别列示所涉及可变对价的初始估计金额、估计方法、可变对价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后续预估调整时点与依据,以及是否存在对以往报表产生影响的风险; 公司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相关核查工作。 问题1.4全面核查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对于2018-2025年其他收入、成本的计量是否存在影响,以及具体影响的金额。 公司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问题回复2-1中已于2025年度追溯调整的差错更正(调减收入1060.44万元,调增成本16779.13万元)以外,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核查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对于2018-2025年其他收入、成本计量的影响。 会计师回复: 1、说明对导致保留意见事项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证据,具体审计程序执行失败的原因以及是否已采取替代措施,结合所涉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对财务报表是否具有广泛性影响,出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等有关规定。 ■ 如上所述,上述事项涉及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涉及的利润表科目为“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其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期末金额57,407.66万元,占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71%,虽然受影响的金额重大,这些账户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账户产生影响,占账户的总额的比例不重大,且不会影响东珠生态盈亏性质变化,同时东珠生态管理层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这些披露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而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等有关规定。 2、说明公司存在的重大内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产生的具体影响,内控报告显示的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事项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匹配,并结合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进一步说明在内控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情况下,对公司年报出具保留意见的合理性。 东珠生态个别工程项目的合同总收入,存在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等情况,相关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涉及可变对价的判断,本期存在对以前年度部分项目成本、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调整,东珠生态未能就相关价格调整或审定结算中涉及的可变对价及时进行识别、合理估计,未有效执行采购业务按季度与供应商对账的内部控制。 公司存在的重大内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产生的具体影响有: (1)更加侧重执行实质性程序,扩大实地走访样本量,对本期营业收入95%进行实地走访,在甲方办公地点进行访谈;对本期涉及保留意见的部分供应商在其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访谈。 (2)执行函证程序,对本期往来余额、销售额和采购额占比80%以上的客户、供应商进行函证,并对回函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检查。 (3)针对账面合同资产余额重大的项目获取项目承包合同、洽商变更资料、项目预算总收入、总成本编制过程及依据资料,检查项目预算总收入、总成本估计的合理性;对所选项目获取施工进度确认表、工程量过程结算书、项目完工结算报审等资料,了解项目收入确认的合理性;获取主要供应商合同、成本入账的完工单等,检查实际成本与预算总成本是否存在偏差,了解偏差形成原因,是否合理;选取重要项目对公司预算、结算编制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预算总收入、总成本编制及变动过程及依据是否可靠,了解项目审计结算情况,是否涉及可变对价变更。 内部控制显示的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事项涉及前期差错更正及个别工程项目可变对价的判断两个问题,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个别工程项目可变对价的判断问题,项目组认为前期差错更正事项企业本期已进行调整不影响本期利润表及可比期间数据,故内控报告显示的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事项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相匹配; 保留事项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涉及的利润表科目为“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截止2025年12月31日,涉及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期末金额57,407.66万元,占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71%,虽然受影响的金额重大,这些账户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账户产生影响,占账户的总额的比例不重大,且不会影响东珠生态盈亏性质变化,同时东珠生态管理层对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这些披露能够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因而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广泛性。 因此,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年2月20日修订)规定,项目组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合理。3、对问题1的意见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1)问题1.1所述事项通过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组对前述项目历年收入、成本确认的金额等情况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项目组就此发表保留意见。 (2)问题1.2所述事项通过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组对前述项目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原因及金额,是否存在争议等情况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项目组就此发表保留意见。 (3)问题1.3 项目组通过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组对上述项目所涉及可变对价的初始估计金额、估计方法、可变对价、后续预估调整时点与依据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项目组就此发表保留意见。 (4)问题1.4 由于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对东珠生态2025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对东珠生态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1、公司本期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部分项目成本、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调整,其中调减收入1,060.44万元,调增成本16,779.13万元。2、东珠生态个别工程项目的合同总收入,存在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等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涉及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金额共计57,407.66万元,相关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涉及可变对价的判断。东珠生态未能就相关审定结算或价格调整中涉及的可变对价识别及发生变化的时点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就相关资产计量的适当性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除前述非标意见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我们未发现其他影响2025年度收入、成本计量方面的重大事项。由于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及保留意见涉及的项目未能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且东珠生态对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尚在核查中,我们无法就差错更正具体年度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详见本回复问题二会计师回复),我们未接受委托全面核查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对以前年度收入、成本计量是否存在影响。 问题二、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部分项目的工程量结算和业主及供应商之间存在较大争议或不确定性,2025年根据项目结算审计情况和争议诉讼结果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主要涉及2018、2019、2021及202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合计调减收入10,604,413.56元,合计调增成本167,791,303.26元,但尚未披露更正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请公司:(1)逐项说明前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交易背景、前期会计处理、更正原因及依据、更正后的会计处理、对相应年度的具体影响,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及时披露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2)结合公司在手的待结算审计项目情况、未决诉讼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一步差错更正的风险,相关更正是否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或提前触发退市指标。 公司回复: 相关问题公司正在核查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推进核查工作。 会计师回复: 我所组织人员前去东珠公司就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事宜进行尽调核查,在过程中了解到因差错更正涉及工程项目及供应商较多,企业针对前期差错涉及的具体年度尚在核查过程中,我们根据东珠公司提供的与差错更正相关的资料,无法就差错更正具体年度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结合我所未来几个月的整体工作安排、项目安排及人力资源情况等,我所已与东珠生态管理层说明无法安排足够资源承接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工作,目前我所尚未与公司签订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业务约定书。 结合公司在手的待结算审计项目情况、未决诉讼情况等,因我们对企业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无法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加上我们针对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未能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一步差错更正的风险,相关更正是否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或提前触发退市指标。 问题三、关于收入和成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下降24.48%,分季度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02亿元、0.49亿元和0.26亿元。营业成本中,人工劳务费1.31亿元,占本期总成本的50.88%,较去年同期增长129.16%;直接材料0.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2.38%。公司最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24.77%、3.38%和8.32%。请公司:(1)结合2025年前十大项目的主要客户、关联关系、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金额、回款情况等,说明三、四季度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2)按项目列示公司最近三年初审审定价调减收入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收入确认总额及确认时间、调减金额、调减比例、调减原因,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前年度收入确认不审慎等情况;(3)结合人工劳务费的确认时点、金额依据、结算对象、所属项目、项目收入确认金额及时间等,说明收入大幅下滑而人工劳务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收入与成本确认不匹配、以前年度人工成本确认不准确等情况;(4)结合生态修复和市政景观的业务模式,说明直接材料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公司业务类型、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最近三年毛利率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6)公司首次业绩预告时未就2025年度收入低于3亿元进行提示,请结合相关收入调整金额、收入调整背景、调整所涉项目具体情况等,说明经审计后营业收入与首次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 问题3.1结合2025年前十大项目的主要客户、关联关系、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金额、回款情况等,说明三、四季度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25年前十大项目相关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 注2:河池市宜州区环城道路及景观提升建设工程(EPC)项目由于客户规划调整、土地手续等因素,2025年前3季度只有零星费用发生,4季度根据客户要求恢复施工,后续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根据2025年前十大项目数据,公司三、四季度收入分别为5,194.98万元和2,389.31万元,较一、二季度的10,491.32万元、10,733.33万元显著下滑。主要原因如下: 一、新增订单减少,部分项目前期收入确认后无后续贡献。部分项目在一季度、二季度有收入确认,下半年无新增。这些项目合同条款约定按进度或节点验收确认收入,由于2025年下半年新中标订单不足,导致收入断档。 二、业主资金到位情况差,新订单无法进场施工。部分项目在前期已有部分收入确认,但因业主资金安排不到位,后续施工停滞,收入大幅减少;同时,多个新中标项目同样因业主资金未落实,迟迟无法进场施工,导致三、四季度缺乏新增收入来源。资金短缺直接影响了项目的开工与持续推进。 三、存量项目受业主付款延期影响推进缓慢。回款严重滞后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承压,日常运转面临较大资金缺口。受此影响,公司难以按时支付供应商材料款、分包工程款及现场劳务费用,部分施工现场出现停工待料、人员降效等情况。同时,受资金限制,公司无法按原计划组织机械设备和施工队伍进场,部分工序被迫延期或中断,导致存量项目整体施工节奏被打乱。合同约定的节点验收、进度确认及收入确认条件因此无法按期达成,使得三、四季度收入确认金额远不及预期。 综上,新增订单不足、业主资金不到位及回款延期共同导致三、四季度收入大幅下滑。 问题3.2按项目列示公司最近三年初审审定价调减收入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收入确认总额及确认时间、调减金额、调减比例、调减原因,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前年度收入确认不审慎等情况; 公司回复: 最近三年已审项目清单明细及各项目收入确认总额见下表(单位:元) ■ 注: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审计结算项目。 最近三年已审项目的各年度收入明细见下表(单位:元) ■ 最近三年已审项目的审减金额、审减比例及原因见下表(单位:元) ■ 公司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预算,并按实际投入成本核算当期收入,在审计完成后按审定金额对确认收入进行调整。但随着行业环境及业务模式的变化,预算与审计结果差异比例较以前发生明显变化,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现在项目的业务模式很多是EPC模式,边设计边施工,对预算的准确性产生影响。(2)现在大部分项目招标方式由清单招标改为总价下浮,对预算的准确性也会产生影响。(3)由于业主财政支付能力下降,业主对项目的审计趋于严格,审减金额比例较前期增加。(4)近三年劳务成本快速提高,苗木及部分大宗材料价格调整幅度较大,政府制定的人工定额、信息价经常滞后于市场价格,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公司实际投入和审计发生较大差异。公司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预算的编制工作,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和资料管理,避免出现由于自身管理缺陷造成不必要的审计核减。 问题3.3结合人工劳务费的确认时点、金额依据、结算对象、所属项目、项目收入确认金额及时间等,说明收入大幅下滑而人工劳务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收入与成本确认不匹配、以前年度人工成本确认不准确等情况; 公司回复: 以下为2025年度人工劳务成本前五大项目的人工劳务及收入明细表 江东大道项目的人工劳务及收入明细表(单位:万元) ■ 沙洋五里铺项目的人工劳务及收入明细表(单位:万元) ■ 南昌青山圆项目的人工劳务及收入明细表(单位:万元) ■ 保山项目的人工劳务及收入明细表(单位:万元) ■ 龙泉山生态园项目的人工劳务及收入明细表(单位:万元) ■ 为缓解公司现金采购压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多地采用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模式(包含劳务与材料),该部分供应商无法分别提供材料与劳务发票,公司按照其提供的工程服务发票,统一归集在劳务成本,造成劳务成本占比增加、收入大幅下滑而人工劳务费大幅增长的现象。 问题3.4结合生态修复和市政景观的业务模式,说明直接材料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生态修复类项目直接材料在项目总成本的比重通常会小于市政景观项目的比重,由于近几年政府对生态修复的投入下降比较明显,因此公司生态修复业主的下降幅度大于市政景观的下降幅度。市政景观直接材料主要包括苗木、土建材料、景观设施材料及其他配套材料。由于公司近几年现金流紧张,现金采购能力下降,因此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多地采用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含辅材)模式,借此降低现金采购压力,从而导致当年度总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比重下降,且下降幅度大于收入下降幅度。 问题3.5结合公司业务类型、业务模式、主要客户、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最近三年毛利率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最近3年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见下表 ■ 注:毛利率1是在不含当期审计结算调整的工程项目毛利率(不含设计项目) 毛利率2是当期工程项目毛利率(不含设计项目,含当期审计结算调整的工程项目) 毛利率3是按照报表收入成本计算的毛利率 依据上表数据,公司毛利率在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中值位置,近几年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比较一致(绿茵除外,该公司工程以绿化为主)。公司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市政及生态工程行业景气度逐年下降,市场竞争更趋激烈,项目中标价持续压低,导致工程毛利率下降。(2)公司收入规模近三年快速下滑,导致项目边际成本提高,导致项目毛利率下降。(3)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总量下降,公司承接了部分民营企业的工程项目,此类项目总体毛利率低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毛利率。(4)高毛利的市政、园林项目减少,低毛利的土建、土方类业务占比提升,拉低综合毛利率。 问题3.6公司首次业绩预告时未就2025年度收入低于3亿元进行提示,请结合相关收入调整金额、收入调整背景、调整所涉项目具体情况等,说明经审计后营业收入与首次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收入与首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涉及项目及金额见下表(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4年12月与衢州鑫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龙泉山生态园(陵园)一期》合同,合同价款3,000.00万元,一季度确认营业收入2,630.55万元,确认营业成本1,876.90万元,公司于2025年3月与衢州鑫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龙泉山生态园(陵园)二期》,合同价款5,000.00万元,四季度确认营业收入3,290.17万元,确认营业成本2,332.24万元,会计师执行相关审计程序后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进度未经客户及时确认、关键验收程序尚未完成,因此对该项目第4季度的收入不予确认,相应调减了公司原预计的营业收入。 公司原业绩预告系基于项目现场初步进度判断,后续在年报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本着谨慎性原则,就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尊重并采纳了会计师的专业判断。上述调整不涉及公司主观提前确认收入或隐瞒收入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调节收入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观故意。公司已严格按照审计后的财务数据编制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项目收入确认的内部复核,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审慎性。 会计师回复 1、基于收入确认项目组执行以下程序: (1)我们了解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确认与成本入账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取得公司的重要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或业主确认的增量、减量相关资料,测算公司的预计总收入与工程大表的预计总收入是否一致,了解公司预计总收入的编制是否正确;我们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官方网站查询项目中标信息,与公司签订合同信息进行核对,核实项目真实性,检查其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甲指条款、评估交易安排具有合理的商业合理性; (3)取得业主或监理确认的完工进度相关资料,与公司的财务核算完工进度进行对比,复核外部确认的完工进度与公司的计算的完工进度是否一致; (4)对重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本期选取7个项目占当期总收入的80%以上进行实地走访实地访谈。 (5)对重要项目进行盘点,实地查看项目的情况,复核财务核算的完工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6)期末选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余额80%以上进行函证。 2、项目组针对营业成本,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采购付款循环、工程项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报告期新增项目,取得企业编制的预算总成本汇总表,与预算总收入进行对比,分析项目的预算毛利率与其他类似项目的毛利率进行比较,对毛利率异常的项目,分析其合理性;对跨年度项目,将本年度预算总成本与上年度预算总成本进行比较,对发生变动的项目,分析原因;将当期完工项目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预计总成本进行比较,分析企业预计总成本的准确性,从而了解企业编制预算总成本的合理性。 (3)选取年度工程成本发生额较大的项目,按工程成本类别,分别抽取不同的供应商,检查合同并核对合同条款与公司账务处理是否相符,其次查验记账凭证,核对原始单据,以确认成本入账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跨期,另外结合应付账款的函证、付款查验,以间接判断成本的真实性。 (4)选取新增项目或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项目进行盘点,现场观察是否存在大量未使用的工程材料,工程进度与财务核算是否相符。 (5)复核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除以预计总成本计算的完工程度,取得监理或甲方确认的外部完工进度单核对两者是否有重大差异。 (6)选取本期交易额较大或本期通过供应商的上游供应商直接开据发票与公司进行结算金额较大的重要的供应商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与东珠公司业务开始时间、对接人、本期交易额、往来余额、供应商合作业务模式、交易市场价格、付款情况、付款信用期、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是否有纠纷、是否有除签订的合同之外的其他商业利益安排等情形。 (7)期末选取80%以上发生额和余额的供应商进行函证,截至报告日,余额回函率44.51%,采购发生额回函率34.79%。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1)问题3.1结合在手订单情况,东珠生态相关说明与我们在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未发现重大不一致; (2)问题3.2结合上述企业描述情况,最近三年初审审定价调减收入东珠生态不存在以前年度收入确认不审慎等情况; (3)问题3.3收入大幅下滑而人工劳务费大幅增长的原因合理,其业务模式主要为东珠生态通过招标等方式签订总承包合同后根据合同内容通过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形式完成工程内容,材料采购由分包商完成,东珠生态不直接采购相关材料,故不存在收入与成本确认不匹配、以前年度人工成本确认不准确等情况; (4)问题3.4结合东珠生态工程项目业务模式,直接材料变动幅度与收入变动幅度差异较大原因主要由业务模式导致,所述情况与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未发现重大不一致,原因合理; (5)问题3.5东珠生态毛利率变化主要为近三年初审审定价调减收入的情况较多,结合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以及园林绿化行业宏观环境,公司最近三年毛利率大幅变化合理; (6)问题3.6项目组对工程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现场访谈业主,获取并检查客户及供应商合同、收付款情况、客户结算资料、供应商完工单、入账情况等,认为公司在四季度确认的龙泉山生态园(陵园)二期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满足收入、成本确认的条件,项目组对其进行审计调整。 问题四、关于客户与供应商。公司2025年第一大客户杭州大江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和第一大供应商杭州钱塘建投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客户沙洋县宏图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五大供应商沙洋县宏耀建材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均为沙洋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公司:(1)列示2023-2025年公司所有供应商与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结合项目开展背景、供应商选取标准、具体业务模式、收入与成本确认金额等,说明出现相关情形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以及用总额法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列示2023-2025年公司与江苏嘉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安徽嘉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交易产品与服务、对应的项目、合作年限、款项支付进度、关联关系,说明选用相关供应商的原因与合理性;(3)公司第三大客户江西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请说明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的背景、商业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工程进度、回款进度,相关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与计量的准确性。 问题4.1列示2023-2025年公司所有供应商与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结合项目开展背景、供应商选取标准、具体业务模式、收入与成本确认金额等,说明出现相关情形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以及用总额法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回复: 2023-2025年公司供应商与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的项目,其最近3年的收入、成本明细及供应商选取标准等见下表(单位:万元) ■ 注3:受建筑工程行业项目周期长、工程款结算滞后、上游中小供应商融资偏弱等固有业态特征影响,工程总承包企业选用合规供应链公司开展材 料采购垫资、反向保理、供应链代采垫资业务等,是当前建筑基建、市政、房建、产业园区等工程领域通行、成熟、市场化的常规操作模式,具备充分行业惯例基础、政策导向依据与商业合理性。我公司本次引入供应链公司垫资,基于真实项目贸易背景,交易模式符合建筑行业通常运作惯例,且6.5%的年化利率在供应链金融和商业信用市场中处于较低水平,不属于违规带资承包、违规融资情形。 以上供应商均非业主指定或委托采购,均由公司按采购制度通过市场选择自主采购,选择他们作为公司的供货方主要考虑对方的垫资能力和供货能力,采购价格是公允合理的。采购物资是工程预算的其中之一,以上两家供应商也只是这两个项目众多供应商的其中之一,仅根据合同对他们各自提供的物资或垫资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我公司仍是项目主要责任人,对项目的建设及移交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按投入法,根据当期的采购金额办理成本入账,同时按总额法核算当期收入是符合会计准则的。 问题4.2列示2023-2025年公司与江苏嘉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安徽嘉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交易产品与服务、对应的项目、合作年限、款项支付进度、关联关系,说明选用相关供应商的原因与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3-2025年公司与江苏嘉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安徽嘉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交易产品与服务、选取合理性等见下表(单位:万元) ■ 问题4.3公司第三大客户江西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请说明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的背景、商业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工程进度、回款进度,相关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与计量的准确性。 公司回复: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项目明细见下表(单位:万元) ■ 江西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是经营性公墓的建设和出售,需要对陵园进行改造建设,陵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景观、市政等工程,与公司主营业务十分匹配。江西浪涛通过邀标方式与公司展开业务合作,于2025年1月分别签订了《南昌青山园填塘工程》、《南昌青山园项目景观及厕所新建工程》、《江西南昌青山墓区开发工程设计》等合同(合同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合计3,898万元,合同金额在2025年已基本执行完毕。此关联交易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信息披露。工程造价依据当地现行工程定额标准进行审核审计,经预算部门编制的工程预算,南昌青山元填塘工程毛利率为31.24%,南昌青山园项目景观及厕所新建工程毛利率为27.98%,公司同类型项目衢州龙泉山生态园预算毛利率为28.65%,毛利率比较接近,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该项目作为公司工程项目的重要部分,公司生产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确保工程资料完整。同时,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各期实际投入核算该项目收入、成本及进度,保证该项目收入成本确认合规、计量准确。 会计师回复: 1、基于营业收入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问题三、会计师回复1、基于收入确认项目组执行以下程序: 2、基于营业成本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详见问题三、会计师回复:2、项目组针对营业成本,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问题4.1供应商选取由东珠生态自主控制,东珠生态为主要责任人,合同条款及定价与我们在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未发现重大不一致;问题4.2通过检查供应商合同及工商信息等,选用相关供应商与我们在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未发现重大不一致;问题4.3江西浪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合规性、计量的准确性与我们在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未发现重大不一致。 问题五、关于应收款项与坏账准备。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分别为4.38亿元、1.57亿元、32.97和8.9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96.6%。请公司:(1)列示近两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主要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十大对手方名称及关联关系、成立时间、合作年限、交易背景、账面余额、减值准备金额、当期减值计提或转回金额、账龄、项目建设进度和结算进度、合同约定的回款安排、是否存在逾期建设或回款等情形,并结合对手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谨慎,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2)本期末公司5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74亿元;上年末4-5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8亿元,5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56亿元,说明5年以上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列示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前五大对手方名称及关联关系,成立时间、合作年限、交易背景、账面余额、减值准备金额、当期减值计提或转回金额、账龄,并结合对手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说明其他应收款中昆山弗莱顿账龄已达2-5年,但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东兰县绿珠坡豪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历史股东变化情况,说明该项其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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