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注: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的交易已完成。自2026年4月起,本公司主要运营数据包含上述新并入资产的业务量;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本公司对上年同期主要运营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026年上半年,本公司生产经营态势平稳向好,运输、发电、煤化工业务运营指标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航运货运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下游煤炭需求同比有所增长;油品销售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煤制油生产设备因工艺升级停车改造导致基数较低;乙二醇销售量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乙二醇产量偏低。 以上主要运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设备检修、季节性因素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