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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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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7月20日起,调整天弘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份额单笔金额2亿元以上(不含2亿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2亿元(不含2亿元)。如机构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金额超过2亿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本基金个人投资者仍按照2025年10月20日公告进行限制,即暂停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份额单笔金额2亿元以上(不含2亿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2亿元(不含2亿元)。如个人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金额超过2亿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012858,基金简称:天弘睿选利率债发起式)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方媛
  联系电话:010-83571789-631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7月23日,即在2026年7月23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6年7月24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方媛
  联系电话:010-83571789-6313
  五、会议召开的条件和表决票数要求
  1.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本次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须经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另行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86-8888
  官方网址:www.thfund.com.cn
  2、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
  联系电话:010-81139046
  联系人:甄真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咨询。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一、《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
  二、《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三、《授权委托书》
  四、《〈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书》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
  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具体方案请见附件四《〈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书》。
  同时,为实施本基金上述调整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本次变更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书》有关内容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修改。
  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另行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二:
  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6年8月20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计票结束之日止。若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
  2、本次本基金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本基金《关于修改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另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天弘睿选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法律文件的修订
  1、变更投资范围
  在基金投资范围中加入国债期货。
  2、变更投资比例限制
  在基金投资比例中删除“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的限制。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对相关费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金销售费率如下:
  ■
  4、变更基金合同其他内容
  根据变更后的基金情况,一并变更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包括释义、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及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等部分内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相应修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
  ■
  关于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四次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01717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即可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7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2026年7月24日。若截至2026年7月24日,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提示事项
  1、本基金自2026年7月1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办理。
  2、若届时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投资决策。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86-8888)进行详细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7月20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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