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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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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1.管理费调整方案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待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消除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基金管理费率为0.90%/年,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咨询、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份额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宏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17日。自2026年8月18日起至2027年2月17日(含)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面向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旗下所有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和2022年9月2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的客户适用范围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1)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金额含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同一开放期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3)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4)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68号星河湾中心28-38层;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中期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中期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汇宏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17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2026年8月17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本基金暂停投资者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及转换转入合计超过1,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即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元,则1,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1,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宏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本基金目前暂停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的《关于广发汇宏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个人投资者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5)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7月21日起调整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60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相关费率调整情况
  1.调整后的申购费设置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2.调整后的赎回费设置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对于个人投资者,具体赎回费如下:
  ■
  对于非个人投资者,具体赎回费如下:
  ■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相关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7月21日起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附件:《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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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新能源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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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新能源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自2026年7月21日起,本基金取消原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1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6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6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472只基金的2026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序号 产品全称
  1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
  5 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广发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1 广发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13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广发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 广发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8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9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2 广发消费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4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
  25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6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 广发景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8 广发新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9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0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1 广发轮动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广发景宁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5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 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39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41 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2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 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
  44 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
  45 广发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 广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7 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8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9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 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51 广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2 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53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4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5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56 广发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7 广发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8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9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60 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1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2 广发聚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3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64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65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6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7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8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9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70 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71 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2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3 广发百发大数据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4 广发新锐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5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6 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7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8 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9 广发新兴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 广发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1 广发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2 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3 广发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4 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5 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6 广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7 广发稳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 广发优企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9 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0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1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92 广发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3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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