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6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为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2月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持有其100%股权,东阳东磁系公司孙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东阳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3、债务人: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主合同:招商银行与东阳东磁签订的编号为571XY202303642204的《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5、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阳东磁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2,545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15%。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HT260716T000412)。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