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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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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表股份数量459,078,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7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23,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公司股份24,454,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张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42,915,44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8,470,032股。 1.02 关于补选张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69,187,80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42,393股。 表决结果:上述2位候选人均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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