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6-3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4.3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6-17)。
  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23,75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天楹”),9,854.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设备公司”)。上述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系公司股东会批准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天楹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向福州天楹提供23,7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金),用于全额置换福州天楹前期融资租赁款。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福州天楹所负全部债务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套设备公司获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海安支行”)提供的9,854.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成套设备公司原材料采购。同时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所对应主合同项下成套设备公司所负全部债务向农业银行海安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合同编号为3210052024001728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额度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1、公司名称: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9日
  3、注册地点:连江县东湖镇飞石村
  4、法定代表人:吴洪林
  5、注册资本:10,068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1、公司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3、注册地点: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
  4、法定代表人:陈竹
  5、注册资本:15,856万美元
  6、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信用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涉及主体: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债务人: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主债权确定期间内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DGSX2026070562的《授信额度协议》)以及该一系列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申请书、借款借据等,下同)。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权本金,合计不超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授信额度。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在内的全部债权。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涉及主体:
  担保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市支行
  债务人: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债权人截止2027年07月29日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3,50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天楹和成套设备公司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其融资效率,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被担保公司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较好,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实际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9.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02%。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相关担保文件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