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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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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48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股,约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8%,涉及激励对象人数23人;
  ● 因组织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22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3.2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辞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1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3.21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以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58,217,288股减少至2,656,146,988股。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4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6月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1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披露的同时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为245人,授予登记数量为2,658万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6月18日。
  (八)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九)202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组织原因造成工作调动免职或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仍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但因岗位、职责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权益归属明确)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剩余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根据上述规定,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经统计,2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不在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股,其中主动辞职人员1人持有130,000股,组织调整人员22人共计持有1,940,300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41元/股-2024年度每股派息额(0.10元/股)-2025年度每股派息额(0.10元/股)=3.21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为3.21元/股,其中1,940,300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支付相应利息,130,000股不涉及支付利息。
  3.回购价格及适用情形
  因组织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22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照3.21元/股,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辞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1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为3.21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6BJAEB0462),审验结果为:截至2026年7月6日止,公司已向23名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合计人民币6,719,993.8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指2026年6月30日股本结构情况。
  五、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2.91元/股调整为12.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2.91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2.92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7月2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第一次调整
  2021年4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5.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第二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65,988,04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8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13,653,151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为调整前转股价15.28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12.78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754066(即:1,065,988,043股/1,413,653,151股)。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6日起生效。
  (三)第三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号)的核准,公司向13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8,571,42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479,641,399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为调整前转股价14.21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11.20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72015(即:178,571,428股/2,479,641,399股)。P1=(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14日起生效。
  (四)第四次调整
  2022年4月19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13.26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五)第五次调整
  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26元/股-0.15元/股=13.11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六)第六次调整
  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结合上述规则,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如下:P1=P0-D=13.11元/股-0.10元/股=13.01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第七次调整
  2026年4月29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结合上述规则,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如下:P1=P0-D=13.01元/股-0.10元/股=12.91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2.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股,回购价格3.21元/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二)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计算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调整前转股价P0为12.91元/股,本次回购价格A为3.21元/股,本次回购股票数量为2,070,300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2,658,217,288股,则k=-2,070,300/2,658,217,288=-0.08%。
  调整后转股价P1=(P0+A×k)/(1+k)=[12.91+3.21×(-0.08%)]/(1-0.08%)=12.92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由12.91元/股调整为12.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20日生效。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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