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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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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2026年4月3日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园林股份”)的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与其上层股东杭州璟辉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璟辉咨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璟辉咨询以16.38元/股的价格受让园融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6,694,1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35%;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风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舞发展”)与其上层股东祝艳、丁霞持有的基金产品“济海启恒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济海启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济海启恒以16.38元/股的价格受让风舞发展所持公司股份8,061,8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00%。 ●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璟辉咨询、济海启恒购买公司股份后,璟辉咨询将采取由园融集团回购注销其股权或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购买其所持园融集团股权等合规方式退出在园融集团的投资;祝艳、丁霞将采取由风舞发展回购注销其股权或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购买其所持风舞发展股权等合规方式退出在风舞发展的投资。上述安排尚需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相关承诺: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璟辉咨询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济海启恒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 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7月1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园融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694,142股过户给璟辉咨询;风舞发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061,871股过户给济海启恒,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园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1,777,4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8.31%;风舞发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788,1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21%。 ●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璟辉咨询持有园融集团21.27%股权,祝艳、丁霞分别持有风舞发展22.95%、25.41%股权,自本次公司股份过户至璟辉咨询及济海启恒名下之日起,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璟辉咨询与园融集团为一致行动人,济海启恒与风舞发展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系璟辉咨询将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转变为直接持有;祝艳、丁霞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平台由风舞发展转变为济海启恒,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园融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光洪先生。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园融集团与其上层股东璟辉咨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园融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6,694,1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5%)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璟辉咨询;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风舞发展与其上层股东祝艳、丁霞持有的基金产品济海启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风舞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8,061,8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济海启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协议转让股份及变更股权结构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2026年4月8日披露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7月1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园融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694,142股过户给璟辉咨询;风舞发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061,871股过户给济海启恒,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璟辉咨询、济海启恒购买公司股份后,璟辉咨询将采取由园融集团回购注销其股权或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购买其所持园融集团股权等合规方式退出在园融集团的投资;祝艳、丁霞将采取由风舞发展回购注销其股权或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购买其所持风舞发展股权等合规方式退出在风舞发展的投资。上述安排尚需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受让方璟辉咨询承诺自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会减持公司股份;济海启恒承诺自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璟辉咨询持有园融集团21.27%股权,祝艳、丁霞分别持有风舞发展22.95%、25.41%股权,自本次公司股份过户至璟辉咨询及济海启恒名下之日起,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璟辉咨询与园融集团为一致行动人,济海启恒与风舞发展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系璟辉咨询将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转变为直接持有;祝艳、丁霞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平台由风舞发展转变为济海启恒,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园融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光洪先生。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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