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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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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26-04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1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607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简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80,134,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7,10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9%。 2.公司现任董事简伟、周剑萍、吕占民、靳其润,独立董事刘红现,本次股东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卓明,本次股东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张子敬,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尹辉,现场列席。独立董事李晓龙、黑永刚,高级管理人员刘峰、蒋建立、张明明,因其他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视频接入。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向俊伟律师、程劲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补选隋卓明、张子敬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7月16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 总表决结果: 1.补选隋卓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83,325,2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41%; 2.补选张子敬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83,198,8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补选隋卓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473,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756%。 2.补选张子敬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347,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暨废止〈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698,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82%;反对2,4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91%;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275%;反对2,47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22%;弃权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3%。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向俊伟律师、程劲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26-04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6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隋卓明、周剑萍、简伟、吕占民、张子敬、靳其润现场出席;独立董事李晓龙、刘红现、黑永刚以通讯方式接入。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简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9名,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隋卓明(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6年7月16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 (二)审议了《关于补选完善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9名,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补选隋卓明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补选吕占民、张子敬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补选完善后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隋卓明 委员:李晓龙、刘红现、黑永刚、简伟 办事机构:证券投资部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黑永刚 委员:李晓龙、刘红现、周剑萍、靳其润 办事机构:审计合规部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红现 委员:李晓龙、黑永刚、靳其润、周剑萍 办事机构:人力资源部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晓龙 委员:刘红现、黑永刚、吕占民、张子敬 办事机构:人力资源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隋卓明先生,汉族,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物业管理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长,克拉玛依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科长,克拉玛依融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克拉玛依融汇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新疆融汇城市生态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等职务。2023年4月至2025年4月,任克拉玛依市华旗守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党委委员、副经理;2025年6月至今,任克拉玛依市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6年7月16日,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目前,隋卓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隋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26-04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关联方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融担公司”)办理银行委托贷款、与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委托贷款等方式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预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资金使用费的定价由双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近日,公司与中小融担公司办理了两笔银行委托贷款,一笔1,000万元、期限至2026年10月13日,另一笔1,500万元、期限至2026年12月4日,合计2,500万元,年化利率均为6%。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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