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或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129号);同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文投)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128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披露股权划转实施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北文投的股权。 2026年1月5日,湖北文投出具承诺函,承诺于 2026 年4 月 20日前完成湖北广电持有湖北文投16.67%股权的定向减资工作并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协议签订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承诺期限届满后,相关股权的定向减资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按期办结,截至 2026年4月24日公司仍持有湖北文投16.67%股权,未按期履行已对外披露的相关承诺。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湖北文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和湖北文投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承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湖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湖北文投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均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湖北文投已于近日向公司支付了5000万元的定向减资款,正在积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尽快付清剩余全部减资款21876.57万元,公司和湖北文投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向湖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后续双方将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规范性文件,建立对外承诺全周期跟踪预警机制,严格履行各项公开承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外披露定向减资落地、整改完成等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2026〕129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2026〕128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湖北文投支付5000万元定向减资款的银行电子回单。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