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904,580,876.61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截至6月末,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应收款项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166.47万元。本次诉讼案件最终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2026年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来宾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桂13执20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诉讼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1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9),公司诉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锦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904,580,876.61元。 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来宾中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书生效后,广西锦象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履行期满后向来宾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26年7月14日,公司收到来宾中院送达的(2026)桂13执20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 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6月末,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应收款项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166.47万元。本次诉讼案件最终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2026年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