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环保”)出具的《关于自愿不主动减持节能环境A股股票的承诺函》。中国环保鉴于对节能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节能环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节能环境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节能环境内在价值合理反映,自愿承诺自2026年7月20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所持有的节能环境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环保共持有公司股份2,075,144,6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6.96%,均为限售股份,将于2026年7月18日限售期届满,因该日期为非交易日,将于下一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上市流通。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中国环保鉴于对节能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节能环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节能环境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节能环境内在价值合理反映,自愿承诺自2026年7月20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节能环境A股股票。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但中国环保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无偿划转所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情形除外。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自愿不主动减持节能环境A股股份的承诺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