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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6-025 |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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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14:45;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楼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淡念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29,943,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7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40,146,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9,796,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3%。 公司副董事长淡念阳先生,董事、总经理谢彦辉先生,董事戴智波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林广喜先生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李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1,13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7,8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6%;弃权9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088,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31%;反对7,8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39%;弃权9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0%。 3.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李博。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广东建工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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