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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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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建设及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57,500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星云检测)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光明港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近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0135012060260706300906《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40万元,借款额度存续期为72个月,自2026年7月6日至2032年7月5日止。额度存续期内前60月为额度使用期,自2026年7月6日至2031年7月5日止。额度使用期内,额度有效的前提下,借款人可以申请支用借款。公司为福建星云检测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于2026年7月13日与邮储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35012060260706986622)。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671.29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马江大道多多良音响工业(福州)有限公司楼1、4#楼(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状况:福建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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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BBB+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福建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编号:0735012060260706986622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光明港支行
  债务人: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94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7月6日起至2032年6月5日
  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0135012060260706300906的《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为本合同之主合同。
  最高债权额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玖佰肆拾万元整,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责任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181.0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65%,均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35012060260706300906);
  2、《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35012060260706986622)。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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