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 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按权益法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增长,二是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