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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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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6 年7 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500.00万元(含37,5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32,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7,500.00万元(含3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含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4日以电话、短信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的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500.00万元(含37,5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含32,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7,500.00万元(含3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2,000.00万元(含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是否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分析,编制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则分别假设所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截至2027年6月末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或截至2027年12月末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30.18元/股(该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即2026年7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实际初始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6年4月25日公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5,041,161.80元和32,061,161.75元。假设公司2026年、202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8、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股票分红、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形。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但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公司定位是精密科学仪器专业供应商及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以光谱、质谱、色谱技术为基础,专业从事工业检测仪器、在线监测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等分析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针对产品在不同行业的应用,结合信息化技术平台的设计和开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年产2000台(套)高端质谱仪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将实现高端质谱仪产业化,丰富公司在分析检测仪器领域的产品布局。同时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从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公告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事宜,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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