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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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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作废263,430股。
  3、因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作废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2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B或C,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430股。
  综上,本次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共计267,045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芯科技”)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056.4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68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8,688.1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688.1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3,120,007.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760,992.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6月25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310Z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额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成“芯片测试产业园建设项目”,使用原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和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新募投项目的一期投资,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补足。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011)。
  根据《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芯科技”)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8,688.1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688.1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3,120,007.5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760,992.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5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310Z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的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薪酬费用以及材料和设备等采购费用。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相关人员的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
  2、从境外采购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业务,一般公司会以外币与境外供应商结算,需通过付汇业务将款项付出,并且在采购过程中还会发生进口增值税、关税等税金支出,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金支出也会由公司与税务部门绑定的其他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因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和境外采购款项的可操作性较差,需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先行垫付。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降低采购和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相关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明细汇总表,财务部依据明细汇总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核算并统计计入到募投项目的薪酬金额,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部门每月统计上月实际支付的从境外采购的材料、设备和服务及相关税费的金额。财务部按月编制以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汇总表,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门根据上述汇总表编制置换申请单,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将等额资金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并由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逐笔记载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询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未来运营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37,39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39.4394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2,545.7743万股的0.56%。
  (3)授予价格(调整后):18.08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8.0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7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2028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公司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晓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5)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3.739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4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15日,因此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7年5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49名激励对象归属537,39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5月15日
  (二)归属数量:537,390股
  (三)归属人数:24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8.0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4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537,39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董事的,在归属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0,243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70.1394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2,353.00万股的2.05%。
  (3)授予价格(调整后):16.7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6.7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1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晓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5)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1)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2)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3)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4)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归属情况如下: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024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29日,因此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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