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林科闯先生拟自2026年3月31日(含本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林志强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林科闯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董事长林志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人民币1,121.52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林志强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619.78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2、本次增持主体林科闯先生被采取留置措施,短期内无法执行增持操作。若增持计划届满前,林科闯先生仍未解除留置措施,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无法如期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