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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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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8011 转债简称:银微转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341号)。公司对上述问询函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内容使用的简称和名词释义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一致。
  基于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问询函回复中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处理。
  问题1: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2025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09亿元、1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75%、15.46%。(1)分季度看,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营收占全年营收的29.04%、29.81%,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36.58%、42.07%,显著高于其他季度。2025年第四季度毛利率为28.63%,高于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6年一季度。(2)分产品看,2025年小信号器件、功率器件、光电器件营收分别为4.21亿元、5.41亿元、0.42亿元,分别增长5.06%、22.41%、53.47%,毛利率分别为26.91%、25.22%、-0.17%。(3)分地区看,2025年内销业务收入7.38亿元,毛利率19.91%,外销业务收入2.70亿元,毛利率38.08%。(4)根据20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94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28亿元。
  请公司:(1)结合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主要客户类型,分产品说明销售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光电器件营收大幅增长但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小信号器件毛利率下降的原因;(2)结合产品类型、销售价格、成本构成,说明外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内销的原因,外销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终端销售及回款情况;(3)列示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客户验证适配、订单签订、发货、签收或验收、收入确认时点,信用政策及变化,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说明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相关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审慎,是否存在为达成激励条件而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4)说明第四季度主要客户中,是否存在当年新开发的客户;如是,逐一说明客户开发过程、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以及信用期和销售定价是否与老客户存在显著差异;(5)结合各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价格变化及成本、费用分摊情况,分析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2025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6)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收入确认所履行的审计程序,细节测试及截止性测试比例,境外销售审计程序,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说明】
  一、结合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主要客户类型,分产品说明销售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光电器件营收大幅增长但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小信号器件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一)主要产品大类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万KP
  ■
  2025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整体呈现上涨趋势。主要由于人工智能(Gen AI)、云计算和数据中心的快速发展,以及随着电动汽车之采用、软件定义车辆之出现,汽车用半导体需求的大幅增加。本期公司销量上升,在“家用电器”“汽车电子”“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应用领域分别上升7.37%、93.23%及5.82%,销量上升是本期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其中光电器件主要为控股公司银河光电生产,公司处于生产爬坡期,设备及人员新增导致的毛利为负。
  其中功率器件、小信号器件销量及收入呈上升趋势,产品对应主要应用领域为“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家电行业下游客户主要系家电行业巨头,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2025年家电市场陷入内卷式价格战,故通过大批集中采购对上游供应商压价来维持自己的毛利;汽车电子领域销量扩张主要系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走高,但通用/中低压车规TVS产能集中释放,结构性产能过剩,价格战白热化,终端倒逼上游降本。
  综上所述,功率器件及小信号器件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对下游客户产品售价下降,故公司为维持市场份额,采取适当的降价策略。
  二、结合产品类型、销售价格、成本构成,说明外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内销的原因,外销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终端销售及回款情况
  (一)公司相同种类产品在境内、境外销售的平均毛利率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
  造成内外销主要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分析如下:
  1、内外销所销售的产品及终端应情况用有所差异
  公司内销主要应用领域为家用电器、汽车电子、其他领域如智能控制、智能家具以及适配器及电源,而外销收入占比最高的领域为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汽车电子、其次是网络与通信,内销、外销所覆盖的应用领域并不完全相同,内销家用电器主要应用于白电,如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市场竞争激励导致毛利率较低,其他各领域的市场竞争状况、客户需求及采购习惯等均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了毛利率有所不同。
  此外,在相同的应用领域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网络与通信方面,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这一方面是因为内销、外销所销售的产品并不相同,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领域外销主要是给台湾地区配套的主板、液晶显示等相关系统使用,内销则主要侧重充电器、鼠标等外接设备的应用,产品要求有所不同;网络与通信领域外销主要是为全球知名的宽带和住宅终端、能源和电信服务商配套,国内则主要是侧重于路由器、机顶盒等产品,价格空间也有所差异。
  2、公司定价策略不同,外销定价一般高于内销
  即使是相同产品,由于公司外销客户一般对产品一致性要求较高,且竞争对手为外资企业,其产品定价水平高于内销竞争对手的定价,公司在报价时会根据产品性能要求、质量及稳定性要求、客户价格接受程度、竞争对手报价水平等综合考虑,因此外销定价一般高于内销定价。
  (二)外销前五大客户及变动情况、终端销售及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25年深化“大客户、大产品、大业务”战略,积极拓展汽车电子和AI数据中心等高增长的新兴市场。
  在汽车电子领域,银河微电深度绑定全球知名汽车原厂设备供应商,2025年中期进入产能爬坡阶段。银河微电通过外销模式参与其中国工厂的元器件配套,本土化采购需求释放,公司外销订单量稳步增长。
  在消费电子领域,银河微电与全球OLED龙头企业合作持续深化。2025年OLED面板生产对驱动IC、功率器件等半导体元器件需求旺盛,银河微电作为其供应链中的元器件供应商,OLED出货量增长带来的采购需求扩容。
  综上,银河微电2025年业绩增长的核心逻辑在于深度嵌入头部客户供应链,顺应客户战略转型与产能扩张节奏,实现业务协同与收入共振。
  三、列示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客户验证适配、订单签订、发货、签收或验收、收入确认时点,信用政策及变化,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说明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相关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审慎,是否存在为达成激励条件而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
  (一)2025年四季度主要客户
  1、销售额变动情况
  (1)本期第四季度销售前五大:
  单位:万元
  ■
  上述销售额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客户合并披露。
  (2)本期第四季度销售增量前五大:
  ■
  2、2025年四季度主要客户产品销售情况
  其中划分产品应用领域分类:
  单位:万元
  ■
  (二)2024年四季度主要客户
  1、销售额变动情况
  第四季度销售前五大:
  单位:万元
  ■
  2、2024年四季度主要客户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划分产品应用领域分类:
  ■
  (三)2024、2025年四季度主要客户的客户验证适配、订单签订、发货、签收或验收、收入确认时点,信用政策及变化,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相关说明
  单位:万元
  ■■
  对于第四季度新增主要客户4,系2025年新开发客户,其中销售额最大的产品102008189_C6316系2025年4月客户要求送样,2025年5月公司提供样品货物,2025年6月客户确认第一笔订单并与当月交货,并于2026年7月逐步开始量产。全年销售规模749.93万元,收入集中在第四季度,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功率器件及小信号器件,主要应用领域为汽车电子领域;从销售类型上看全部属于外销,客户确认订单后,公司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后交由物流公司发出并报关出口,出口方式为FOB,对应收入确认时点为提单日,针对客户4,信用期为月结60天,截至2026年5月,2025年期末应收账款已全部回款。
  公司2024年、2025年经销模式占比分别为5.11%、4.88%;2024、2025年第四季度前二十大客户占比为55.73%、53.81%,其中仅有客户9为经销模式,(2024年、2025年四季度占比分别为:2.98%、4.53%),其余客户均为直销客户,客户9系终端客户9代理商,公司向客户9销售时货物直接发送至指定的终端客户地点,每月末终端客户9与客户9结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客户9同步与公司进行对账结算,故对于公司销售给客户9的存货,客户9已全部实现销售,客户9实际无库存。
  从销售规模的时间序列分布来看,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其主要与下游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波动有关。正常情况下,第一季度是销售淡季,主要是受春节假期影响,下游行业开工率低,对原材料的需求相对较少;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是下游客户通常在上半年制定采购计划,并导入产品进行验证,产品交付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同时受国庆节等消费旺季及春节备货的需求拉动,此外,自2026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从“免征”调整为“减半征收”,消费者年末购车紧迫感更强,推动了车市消费热度持续上升,进一步导致2025年第四季度需求集中释放。
  从两期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来看,不同客户的信用期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两期不存在变化。
  从退货情况来看,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5月份,销售退回情况分别为:21.43万元、35.80万元及21.52万元,退货的主要原因是超期退回、客户项目暂停等,该部分退货实质上与产品质量无关,占营业收入比例极低。
  综上,公司相关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审慎,不存在为达成激励条件而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
  (四)2025年第四季度分月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第四季度单季度营收约29,127.69万元,占全年营收的28.88%,同比增速约12.21%,主要驱动因素为,行业季节性需求释放,半导体分立器件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家电等领域通常在四季度进入备货旺季,叠加2025年下半年半导体行业整体复苏,下游客户订单集中释放。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客户整体变动较小,两期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获取充分的收入确认依据,不存在为达成激励条件而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
  四、说明第四季度主要客户中,是否存在当年新开发的客户;如是,逐一说明客户开发过程、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以及信用期和销售定价是否与老客户存在显著差异
  新增客户为汽车原厂供应商客户4,合作背景系客户于波兰当地的经销商了解到公司信息,后于展会相识并开发成为客户,以邮件方式获取订单,信用期为月结60天,销售定价与老客户不存在显著差异。本期客户4销售毛利率与外销整体毛利相吻合。
  2026年第一季度客户4销售额为895.44万元,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五、结合各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价格变化及成本、费用分摊情况,分析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2025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高于其他季度的原因
  (一)2024、2025年各季度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万KP、元/KP
  ■
  从销售规模的时间序列分布来看,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其主要与下游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波动有关。正常情况下,第一季度是销售淡季,主要是受春节假期影响,下游行业开工率低,对原材料的需求相对较少;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是下游客户通常在上半年制定采购计划,并导入产品进行验证,产品交付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同时受国庆节等消费旺季及春节备货的需求拉动,此外,自2026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从“免征”调整为“减半征收”,消费者年末购车紧迫感更强,推动了车市消费热度持续上升,进一步导致2025年第四季度需求集中释放。
  同行业2024年、2025年各季度销售额情况:
  单位:万元
  ■
  从同行业的销售情况上看,第四季度的销售占比普遍超过25%,较前三季度销售占比偏高,公司的销售情况与同行业情况基本一致。
  2024年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净利润增长1,448.33 万元,其中汽车电子领域的贡献为增加毛利568.82万元,此外,2024年第四季度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第三季度整体有所下降,主要是四季度销售情况良好,存货跌价转销冲减成本导致净利润增加。
  2025年度实现销售额环比增长12.21%,虽较2024年同期22.78%的环比增速有所放缓,但两期均呈现四季度收入集中放量的态势,第四季度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领域产品受上述影响集中放量,且其中汽车电子领域产品对应产品毛利较高,有效摊薄了固定成本及期间费用,边际贡献率随之提升,对整体利润水平形成正向拉动。
  具体分产品分季度分析如下:
  单位:万KP、万元
  ■
  销售结构维度进一步分析,下游应用领域收入的差异化增长是利润改善的核心驱动力。受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高景气度影响,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净利润增加2,196.88万元,主要是汽车电子领域销售收入环比增长达40.14%,毛利额由第三季度的2,769.08万元增长至4,300.37万元,增长额为1,531.30万元。家用电器、汽车电子、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及其他行业毛利率分别为12.69%、45.77%、27.51%及19.11%,鉴于汽车电子产品普遍具有技术附加值较高、单价水平明显优于其他产品线的特点,该领域销售占比的提升直接拉高了综合毛利率水平,进而使得2025年第四季度利润端改善显著优于收入端。
  【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过程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报告期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明细等相关资料;查阅同行业公司及下游客户的公开披露文件,分析报告期各产品收入变动和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与同行业公司的业务异同点,分析外销收入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2、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绩增长原因、驱动因素、盈利能力、竞争优势以及议价能力情况,询问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海外市场环境等;
  3、获取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对主要客户检查信用周期、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和期后回款情况。
  4、针对境外销售免抵退税申报表,对本年出口额进行匡算核验,对报告期内境外主要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通过含有客户官方域名的电子邮件及国际快递寄发纸质询证函两种方式,函证内容涵盖本期交易额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针对未回函项目,执行了替代测试:检查了对应的出库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发票及期后回款情况。
  5、对于公司营业收入执行细节测试,前十大客户作为关键样本分别抽取最大一笔订单作为样本,另根据重要性水平计算得出的样本数进行随机抽样,补全样本数量,查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6、对于公司营业收入执行了截止性测试程序,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记录的交易选取大额样本,核对出库单、提单、签收单、验收单以及客户实际领用结算单等,评价收入确认的完整性以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查验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产品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与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匹配;
  2、公司关于境外地区业务毛利率高于境内业务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说明和我们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具有合理性;
  3、公司主要客户中存在少量当年新开发的客户,均通过正常的商业渠道获取订单,客户开发过程及合作背景合理,具备商业实质;
  4、公司2025年度的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时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第四季度收入规模较高符合行业季节性特征,不存在为达成激励条件而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
  问题2:关于客户及供应商。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452.2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4.25%;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342.4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80%,均较为分散。
  请公司:(1)列示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主要产品、人员及业务规模、合作开始时间、客户类型、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客户或终端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等;(2)对于本年新增前五大客户,列示订单签订及产品交付时间、销售内容、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并说明公司对其销售收入波动原因、与同类其他客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3)列示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合作历史、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款项结算情况、供应商变动原因、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等。
  【公司说明】
  一、列示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主要产品、人员及业务规模、合作开始时间、客户类型、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回款情况、客户或终端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等
  (一)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1、2025年公司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
  2、202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
  3、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客户成立时间、主要产品、人员及业务规模、合作开始时间、客户或终端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
  注1:上述成立时间为集团内与公司最早合作主体成立时间。
  注2:公司与以上主要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二、对于本年新增前五大客户,列示订单签订及产品交付时间、销售内容、收入确认依据及时点,并说明公司对其销售收入波动原因、与同类其他客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本期新增前五大客户说明如下:
  ■
  客户6主营汽车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客户主要是终端客户2、3等汽车LED车灯领域跨国经营企业,客户6根据客户需求,向公司采购功率器件、小信号器件等汽车电子领域产品,为适应跨国公司复杂且多样化的需求,客户6依托境外仓库,构建合规、高效的跨境贸易模式。
  公司2021年开始与客户6合作,近年来,随着公司汽车电子领域的MOS芯片逐步量产,产品销售规模随着下游客户终端客户2、3等汽车LED车灯领域头部厂商销量的上升而上升,同时叠加2025年第四季度安世半导体暂停向其中国工厂供应晶圆,对应客户寻求替代产品,促进公司相关产品销量提升。
  对于收入确认时点,其中境外销售部分,视为外销收入,根据提单日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其中境内销售的产品,依据验收单据确认相关收入。
  客户9系终端客户9代理商,本期收入上升主要系白色家电、智能家电领域收入大幅上升。
  综上所述,本期公司对上述客户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系下游客户自身业绩增长带动本期采购量增长导致,与其他同类客户无明显差异。
  三、列示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合作历史、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款项结算情况、供应商变动原因、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等。
  1、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合作历史、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
  2、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款项结算情况明细如下:
  (1)2025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款项结算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4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款项结算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3)2023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款项结算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款项结算截止时点为 2026 年 5 月 31 日
  3、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整体保持稳定,2025年度新增供应商3、供应商5纳入前五大供应商,其中对供应商3采购规模提升系下游客户MOS芯片相关订单需求增长,供应商3所供应MOS芯片性能指标匹配公司产品设计要求,相关物料已完成内部研发验证与选型认定,公司相应加大该厂商采购规模,使其跻身前五大供应商。对供应商5采购量增加则源于公司三极管、开关管类芯片采购需求有所上升,同时公司完成产线扩产,原有合作厂商供应商2现有产能已无法足额匹配公司生产用料需求,为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公司拓展供应商5作为新增供应商并提升采购量,该企业因此纳入前五大供应商。
  综上,2025年度新增两家供应商进入前五大系下游订单需求、产线扩产及原有供应商产能约束等经营因素驱动,采购合作变动具备充分业务背景,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过程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
  1、获取公司近三年采购发票列表、入库单列表等,检查公司统计的分年度采购规模、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2、查阅主要供应商合作订单与框架协议,核实合作历史、采购内容,核对采购金额;结合合同条款,核查款项结算周期与期末往来余额,获取银行对账单以确认结算执行情况;
  3、对比各年度供应商名单,针对新增及退出的大额供应商,询问采购负责人,核实变动原因;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上述客户的成立时间、股权机构及主要人员信息等,与公司股东、高管及直系亲属名单交叉比对;核查银行流水,排除异常资金往来,核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5、获取近三年销售发票列表等单据,检查公司统计的各期前五大客户情况;查阅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检查销售内容、定价方式、交付条件、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关键条款,确认收入确认政策与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6、对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及本年新进入前五大的客户的各期销售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独立实施函证。对回函不符的查明差异原因,并获取回函差异对应依据,对未回函的执行替代测试;
  7、检查主要客户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银行回款单据,核对付款方名称及金额是否与对应客户一致,验证销售回款的真实性以及回款风险;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关于近三年对前五大客户情况及本年新增前五大客户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各期前五大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2、公司关于近三年对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及其变动原因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未披露的潜在关联关系。
  3、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问题3:关于存货。年报显示,2025年存货余额23,790.4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939.43万元,较上年末分别增加11.77%和9.17%。其中,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分别为4,361.54万元、407.42万元、13,761.38 万元、762.15万元、4,497.92 万元,分别计提跌价503.76万元、0万元、690.56万元、74.89 万元、670.22 万元。
  请公司:(1)补充发出商品对应客户、金额、存放地点、发出时间、是否有合同支持、客户款项支付情况、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发出商品权属情况的识别方式、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发出商品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寄售模式,如是,请说明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对账方式、对账周期、收入确认具体依据,寄售仓的权属、存货金额、库龄等;说明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寄售模式下客户的领用金额、领用频率,与前三季度进行对比;(3)结合存货的产品类型、库龄结构,说明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发出商品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4)请年审会计师区分不同存货类型,说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对存货实施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并说明相关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公司说明】
  一、补充发出商品对应客户、金额、存放地点、发出时间、是否有合同支持、客户款项支付情况、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发出商品权属情况的识别方式、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存在售后退回情形、发出商品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客户、金额、存放地点、发出时间、合同支持情况、客户款项支付情况、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期后结转、售后退回数据统计截止时点为2026年5月31日
  公司寄售模式下存放于客户寄售仓库的发出商品,绝大部分为2025年10月至12月由本公司发出,发货时间集中在年末临近资产负债表日,货物运抵客户寄售仓后尚未完成领用结算,仅存在少量批次货物存放时长超过6个月。从期后结转情况上看,截至2026年5月31日主要客户的期后结转比例达到89.13%,期末发出商品均是真实存在,且最终能够顺利实现销售并结转成本,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上述库龄情况详见本问询函问题3回复之二、(一)中关于寄售存货库龄的相关披露内容。待客户从寄售仓实际领用后,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开具发票确认应收账款,客户按照账期支付货款。
  2、说明发出商品权属情况的识别方式、收入确认政策、发出商品规模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寄售模式和非寄售模式,发出商品中大部分为寄售模式下已发往客户寄售仓的产品。该业务通常采用“先发货、后结算”的模式。产品运抵客户指定的第三方仓库或自有仓库后,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报酬尚未转移,货物存放客户仓期间所有权归公司,仅客户领用后权属转移。
  对于寄售客户:当公司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已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相关产品经客户领用确认时转移控制权;同时满足产品销售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规模较高,主要系公司核心客户普遍采用寄售合作模式。报告期内,客户7、客户8、客户10等核心客户均执行寄售结算机制,相关产品先行发运至客户指定寄售仓存放,待客户实际领用后确认收入,由此形成已发货但尚未结算的存货余额,故期末形成较高发出商品具备商业合理性。
  寄售备货、领用后结算为细分行业通行合作模式,同行业企业对家电、大型整车类核心客户普遍采用同类寄售机制,期末形成大额发出商品属于行业常规经营特征,公司该类业务模式及存货结构与行业惯例保持一致。
  二、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寄售模式,如是,请说明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对账方式、对账周期、收入确认具体依据,寄售仓的权属、存货金额、库龄等;说明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寄售模式下客户的领用金额、领用频率。
  (一)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寄售模式,如是,请说明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对账方式、对账周期、收入确认具体依据,寄售仓的权属、存货金额、库龄等
  公司销售业务存在寄售销售模式,即公司根据寄售客户需求,将订单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仓储地点代为保管,保障客户按需领用。现就公司主要寄售客户相关情况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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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说明2024年、2025年第四季度寄售模式下客户的领用金额、领用频率,与前三季度进行对比
  1、公司主要寄售客户2025年分季度领用数据对比说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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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主要寄售客户2024年分季度领用数据对比说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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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售货物由客户按照生产订单按需领用,领用金额随下游终端销售情况波动。2024年、2025年四季度各客户领用金额与前三季度均值有升有降,分化趋势与各客户自身终端产销节奏保持一致,四季度领用波动主要受下游终端市场景气度、客户生产排产调整影响,具备合理商业逻辑。
  三、结合存货的产品类型、库龄结构,说明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发出商品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
  (一)2025年末公司各类存货构成及库龄区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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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6年第一季度存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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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将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针对不同类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具体如下:
  1、原材料:公司原材料库龄整体较短,库龄6个月以内原材料占比达82.58%;库龄6个月至1年区间的原材料主要为芯片、框架、引线等通用性核心主材,可适配公司多款产品生产需求。公司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对原材料进行减值测试,该部分原材料均用于日常生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算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库龄超过一年的原材料,公司将其认定为长期呆滞物料,其可变现净值为零,对该类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算,期末公司计提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503.76万元。
  2、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周转较快,库龄均系6个月以内,不存在长期呆滞的委托加工物资。公司对期末委托加工物资进行跌价测试,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在产品:公司在产品整体周转效率较高,库龄6个月以内的在产品占比达85.78%。公司按不同库龄区间于各资产负债表日对在产品开展减值测试:库龄6个月以内的在产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对应产成品预计售价扣除至完工尚需投入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予以确认;库龄6个月以上的在产品,若在手订单可覆盖对应库存数量,则仅就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库龄超6个月且无在手订单支撑,该类在产品后续实现销售的可能性极低,可变现净值按零认定并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经减值测算,期末公司计提在产品存货跌价准备677.00万元。
  4、产成品:公司产成品涵盖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柔性化生产模式,产成品周转效率良好,库龄6个月以内的产成品占比超95%。公司分库龄区间对产成品执行减值测试:库龄6个月以内的产成品,存在对应在手订单的,按照订单约定售价作为估计售价测算可变现净值;无在手订单覆盖的产成品,优先选取近六个月内最新成交单价作为价格依据开展减值测试;若近六个月无任何销售记录,则采用全年平均销售单价测算可变现净值。结合公司历史销售数据,库龄超过6个月的产成品后续实现对外销售的概率极低,可变现净值按零确认,对该类流转不畅的产成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算,期末公司计提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703.74万元。
  (四)公司发出商品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由于公司寄售客户主要为家用电器领域客户,行业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公司产品售价受下游市场需求影响较大,部分产品毛利率较低,公司综合考虑发出商品在手订单单价情况、库龄情况、下游客户相关产品销量等情况谨慎估计产品预计售价,并相应计提跌价准备。
  【会计师说明】
  一、核查过程及意见
  (一)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
  1、针对发出商品事项:我们获取发出商品明细台账、销售合同、货物出库单据;选取期末余额较高的寄售仓库开展现场监盘,并进行函证,验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查阅各报告期末发出商品在期后实现销售的情形;结合购销合同条款,核实公司对发出商品所有权的判断标准,复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下游行业经营模式,分析期末发出商品余额偏高的原因,并对照行业惯例判断其商业合理性。
  2、针对寄售销售模式:我们查验主要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核查公司销售台账,确认寄售业务范围;获取主要寄售客户清单、供应商平台资料、客户领用单据,核实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以及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取得各寄售仓库存货余额、库龄台账,整理2024年度、2025年度分季度领用数据,对比第四季度与前三季度客户领用金额、领用频次,分析季度波动的合理性。
  3、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我们取得分产品、分品类的存货库龄明细,复核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测算依据与计算过程;对比发出商品与其他存货的减值计提比例,核实发出商品计提比例更高的原因,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
  年审会计师根据不同存货类型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
  原材料:
  (1)获取原材料财务明细账,将账面数据与总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账账、账表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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