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胡锦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胡锦生先生于2026 年7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0,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胡锦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44,672,126股减少至43,592,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0.19%下降至9.94%。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胡锦生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并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及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