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7日开始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和事项进展,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开始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7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已于2026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