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司董事周柏建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所有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邓炜辉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董事长黄东海因个人原因未能列席会议,董事魏金、陈春丽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飞、丁柔之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