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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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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
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
  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88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和完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披露的回购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523,000股,并于2026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2,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0.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495,7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回购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会相应减少。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2,5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如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由“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调整为“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短期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风险短期投资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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