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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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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
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
  基金份额拆分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发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广发上证科创板芯片设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9210,场内简称:芯设计GF,扩位证券简称:科创芯片设计ETF广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拆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拆分
  1.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2.份额拆分除权日:2026年7月20日
  3.拆分对象: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4.拆分方式
  (1)拆分比例
  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为1:2,即每1份基金份额拆为2份。
  拆分后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数量=拆分前基金份额数×2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日终,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拆分比例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拆分并进行变更登记。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将按照“精确分配”的原则进行取整。
  (2)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拆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基金资产净值÷拆分后的基金份额总数。
  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5.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2026年7月20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拆分后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二、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拆分,本基金于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2026年7月16日)至份额拆分权益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并于2026年7月20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三、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拆分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拆分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如果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登记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拆分。
  3.因基金份额拆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基金若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在基金份额拆分过程中短期内份额净值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份额拆分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进行咨询。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拆分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6年7月13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精测电子”(股票代码:300567)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考虑上述股票估值调整因素对标的ETF份额净值的影响后,按当日调整后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将恢复采用当日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广发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1.管理费调整方案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咨询、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份额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关于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融地产ETF广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7月14日起,本公司选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金融地产ETF广发(159940)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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