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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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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6-08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目有序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 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C27医药制造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7.95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93.58倍,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目有序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C27医药制造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27.95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93.58倍,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6-079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近日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并获得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762763979E
  许可证编号:皖20160267
  分类码:Dh
  住址(经营场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25号、202号
  法定代表人:孙海涛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25号、202号:原料药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变更情况
  同意企业在原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25号、202号)就原生产范围[原料药(缬沙坦)]新建生产线;9车间、8-1车间缬沙坦生产三线[注:原料药(缬沙坦)(9车间、8-1车间缬沙坦生产三线)仅供出口专用,尚未进行出口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车间生产线新增的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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