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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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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7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杭氧”)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内蒙古杭氧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氧(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一杭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杭氧”)增资1,645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用于保证其对印尼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的出资履约能力,顺利推进公司海外业务。增资前后香港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并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3,5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由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西亚特电子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西亚特电子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万达气体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万达气体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孙公司印尼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86,6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担保比例为51%。具体内容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杭氧”)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内蒙古杭氧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宏裕科技36,0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390万元人民币与内蒙古宏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宏裕科技所持有的内蒙古杭氧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内蒙古杭氧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2013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054、2013-045)。
  内蒙古杭氧客户宏裕科技因资金问题于2014年冬季停建,并于2020年3月进行破产清算,内蒙古杭氧因此暂停项目建设。鉴于内蒙古杭氧目前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规范、合法地退出市场,保护债权人、股东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同意内蒙古杭氧作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内蒙古杭氧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破产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申请破产清算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杭氧宏裕气体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13年01月24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岭东工业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陈都
  5、注册资本:7,1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项目筹建 一般经营项目:无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内蒙古杭氧100%股权,内蒙古杭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2,201.19万元,负债总额7,675.37万元,净资产-5,474.18万元;2025年,因内蒙古杭氧项目暂停,全年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412.82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内蒙古杭氧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196.14万元,负债总额7,675.57万元,净资产-5,479.43万元;2026年1-6月,因内蒙古杭氧项目暂停,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5.25万元。
  三、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受客户项目停建、破产清算等因素影响,内蒙古杭氧暂停项目建设。经考察,内蒙古杭氧所在园区无其他项目利旧该套装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2,201.19万元,负债总额7,675.37万元,资产负债率348.69%。鉴于内蒙古杭氧目前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为规范、合法地退出市场,保护债权人、股东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内蒙古杭氧拟申请破产清算。
  待法院裁定内蒙古杭氧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不再对其有控制权,内蒙古杭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和进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结果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审计报告为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整体业务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内蒙古杭氧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是否受理及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氧特气
  对其子公司万达气体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万达气体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特气”)为其全资子公司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气体”)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0.1517%。本次董事会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20,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22.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新坝村
  3、法定代表人:倪幼红
  4、注册资本:2,10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4月20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仓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
  ■
  9、关联关系:杭氧特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达气体为杭氧特气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11、经查询,万达气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达气体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杭氧特气为前述贷款提供100%全额担保,本次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2、债务人:杭州万达气体有限公司;
  3、保证人: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3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22.26%。截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872.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11.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杭氧特气为万达气体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西亚特电子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氧特气对其子公司西亚特电子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特气”)为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亚特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0.3035%。本次董事会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20,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22.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华荫北路39号
  3、法定代表人:李春胜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6月24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出租;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关联关系:杭氧特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西亚特电子为杭氧特气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11、经查询,西亚特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亚特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杭氧特气为前述贷款提供100%全额担保,本次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2、债务人:浙江西亚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衢州杭氧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22.26%。截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872.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11.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杭氧特气为西亚特电子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次招标服务期限已满,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7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国刚,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洋,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福健,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并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次招标服务期限已满,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由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3,5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一一印尼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杭氧”)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不超过86,6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印尼杭氧51%股份,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4,166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本次公司担保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4.47%。本次董事会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220,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22.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印尼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T HANGYANG HUAYOU GAS INDONESIA)
  2、注册时间:2026年5月15日
  3、注册地址:Gedung 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19, Jalan Mega Kuningan Barat III Lot 10 1-6, Desa/Kelurahan 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Provinsi DKI Jakarta
  4、注册资本:948,600,000,000印尼卢比(IDR)
  5、经营范围:KBLI 20112(Industri Kimia Dasar Anorganik Gas Industri), Selain: Industri Amoniak; Industri Green Hidrogen; Industri Blue Ammonia; Industri Green Ammonia.
  6、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印尼杭氧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印尼杭氧51%股份,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华灿(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印尼杭氧49%股份;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情况:印尼杭氧于2026年5月15日注册成立,截至本议案发出日,暂无财务数据。
  9、经查询,印尼杭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印尼杭氧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86,6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十年,贷款利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按间接持股比例51%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4,166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本次项目贷款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2、债务人:PT HANGYANG HUAYOU GAS INDONESIA(中文名:印尼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166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董事会担保额度获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22.26%。截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872.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494.63万元的11.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考虑本次为印尼杭氧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与孙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对印尼杭氧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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