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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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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2、本企业/本人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3、本企业/本人自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的股票;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锁定期、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5、如本企业/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公司将不再就单笔融资租赁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2026年7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且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交易对方、租赁物、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等融资或开展其他业务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等)、抵/质押担保、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与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并按照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配(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配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议案已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8DUM8M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新宏泽印刷厂厂房1栋3楼301
  法定代表人:张丽丽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脑、通信产品(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凭资格证书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房屋租赁。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工业智能为公司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目前,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BAEW5X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大窦路18号院6号楼1至3层101
  法定代表人:张建云
  注册资本:60054.02399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电子产品;企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中恩云科技为公司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目前,中恩云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3、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QF3931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大窦路18号院6号楼1至3层101
  法定代表人:张建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酒店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翻译服务;租赁机械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中恩云信息为公司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目前,除了为公司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6,875.85万元,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能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额度内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与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并按照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配(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配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29日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2026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9日(周三)15:0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上,关联股东将对提案1至7,提案9至1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
  注:1、上述提案中,提案2的10个子提案需逐项表决;关于提案1至7,提案9至1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提案12以外,其他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证明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证明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签名)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办理登记。
  ⑵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证明章)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签名)、自然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证明章),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签名)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26年7月28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67(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8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宇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67。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赵立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⑷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在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填写发言登记表并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会秩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⑴本次股东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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