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2026年7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出席会议的有独立董事郑志刚先生、刘建华先生、陆毅先生,董事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邱岩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总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总部部门设置为12个部门,即: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投资部、企业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党群人事部、监督执纪综合室、耐火材料中央研究院、国际发展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或终止”。因此本议案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有效期至2024年7月16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可转债相关议案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16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外部形势等诸多因素,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外部形势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策程序 (一)独董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该委员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内容规定,本议案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