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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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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07月13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资产池业务事项审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款期一致,且交易金额与预测收(付)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业务期间和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计划交易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或由其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收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损失;
  5、收(付)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或供应商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均需有正常的业务背景。
  2、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应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风险。
  6、财务部作为远期外汇交易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长,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六、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且公司仅涉及低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高风险的外汇交易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开展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8,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7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IPO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IPO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资产池业务。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将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3、业务主体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4、业务期限
  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资产池业务事项审议生效之日止。
  5、实施额度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资产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点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被划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具的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7,165.3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总资产的9.51%,全部为公司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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