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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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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4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按照香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择机出售凌云光国际所持有的部分智谱股票,合计不超过334,800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4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适时出售部分证券资产 之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凌云光技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国际”)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适时出售其所持有的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谱”)(股票代码:02513.HK)部分股票,合计不超过334,800股。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凌云光国际合计持有智谱1,838,560股股票。其中,公司直接持有1,503,760股,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及处置均不影响当期损益;凌云光国际持有334,800股,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及处置影响当期损益,2026年第一季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3亿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自身业务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香港联交所市场减持部分智谱股票。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凌云光国际合计持有智谱股票1,838,560股,本次拟由凌云光国际适时减持其所持有的智谱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334,800股,其余大部分智谱股票公司将继续长期持有。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按照香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择机出售凌云光国际所持有的部分智谱股票,合计不超过334,800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本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拟出售凌云光国际所持有的智谱数量不超过334,800股,在扣除持股成本和相关税费后,预计累计获得的收益已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智谱的经营情况详见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ttps://www.hkex.com.hk/)披露的定期报告等相关公告。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凌云光国际所持有的智谱股票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股票的来源 2026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凌云光国际以基石投资者身份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智谱在香港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334,800股股票。 三、本次交易安排 ■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对凌云光国际持有的上述股票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量,后续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4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 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宝兴 渠艳爽 联系电话:010-52349555 邮箱地址:BODoffice@lusterin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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