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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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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3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
  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登记,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7月26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5558031 传真:0951-5558030
  邮编:750001
  (二)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工商登记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强化董事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审议该议案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6位董事回避表决,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2位董事及1位职工董事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强化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审议该议案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3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实现“打造百年宝丰”的企业愿景,彰显“做对社会有贡献的实业”的企业使命,充分发挥公司薪酬制度的功能,既充分体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价值,又能较好地兼顾社会公平,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
  2026年度在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下次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下次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20万元人民币/年,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基本薪酬:根据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行业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递延支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签署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个人工作业绩和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递延支付。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2位董事回避表决,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1位董事同意该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6位董事回避表决,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2位董事及1位职工董事同意该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刘元管、高建军、梁国平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结算发放。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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