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与相关补偿义务人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分别以1元的总对价回购各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共2,137,996股并予以注销,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549,113,825股减少为546,975,829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54,911.3825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4,697.5829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1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何浩彬 (2)电话:0755-29746682 (3)邮箱:dm@lcjh.com (4)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座16楼 (5)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