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号),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南通新静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0%。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本次基金减资的情况 根据《南通新静普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3,020万元人民币,减资款共计1980万元按比例退回各合伙人,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208万元人民币。 本次减资后,基金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基金减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行政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为有效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