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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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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公 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刘登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南京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中岩投资”)拟于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南京中岩投资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22,400股。刘登峰先生为南京中岩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股份减持导致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8,849,878股减少至8,727,478股,比例由5.075971%减少至4.999976%,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74,348,47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74,550,394股为基数计算。 注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南京中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登峰先生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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