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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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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4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邮轮大道5号太子湾海纳仓(招商积余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8日
  至2026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公告编号2026[039]号;议案2- 6已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公告编号2026[046]、 2026[047]号。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应对议案4回避表决。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上述资料文件以来人、邮递或电邮方式送达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5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五湾社区邮轮大道5号太子湾海纳仓(招商积余大厦)7楼
  (四)登记邮箱 本次会议的登记邮箱地址为:zhaojuan@cmhk.com
  (五)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会议登记地点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5-88237361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46]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及“招商轮船”)2026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2026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在深圳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波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应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8名为非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冯波鸣先生、刘振华先生、张日勇先生、王永新先生、钟富良先生、曲保智先生、符布林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将此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冯波鸣、刘振华、王永新、钟富良、曲保智、黄传京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邓黄君先生、邹盈颖女士、王英波先生、周浩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将此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邓黄君、邹盈颖、王英波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三、关于第八届董事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内外同行等可比上市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按照如下原则分别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报酬:
  3.1、关于第八届董事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领取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或担任具体工作的,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独立董事审议此子议案时回避表决。
  3.2、关于第八届董事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万元(含税),津贴按月发放。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邓黄君、邹盈颖、王英波审议此子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为第八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对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董责险的年度投保事宜。
  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新建船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为持续更新、优化油轮船队结构,与国际头部油公司共建阿芙拉油轮联营池,在中船大连船厂新建5艘配备脱硫洗涤塔和轴带发电机的新一代节能环保型AFRAMAX油轮,预计2029年开始交付;
  2、为进一步改善集装箱和干散货船队结构,适度发展相关船队,抓住早交期的相关船台机会,持续提升船队持续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增建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增建1艘配备脱硫塔、轴带发电机并涂装高效防污漆的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该等船舶预计将在2028年交付。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在关联方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多方比较,公司认为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在船舶造价、交船时间等关键因素方面占有优势,同意将议案5提及的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和1艘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交由关联方招商船舶建造。
  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冯波鸣、刘振华、曲保智、黄传京,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本次会议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于本次会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拟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号)。
  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及其他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号)。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波鸣先生 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非执行董事,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先生拥有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武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武汉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战略管理实施办公室主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企业管理本部总经理,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及Piraeus Port Authority S.A.(比雷埃夫斯港务局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的董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振华先生 现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总经理。刘先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系国际运输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先生于2004 年3 月至2007 年1 月历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7 年1 月至2010 年1 月任中国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1 月至2017 年12 月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7 年12 月至2019 年3 月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先后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 企业文化部副部长、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保密办公室副主任、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21 年9 月至2023 年2 月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 年2 月至2024 年3 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部/集团北京总部部长,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24年8月起至2026年7月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张日勇先生 现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1991年7月获华东化工学院(现称华东理工大学)石油加工学士学位,于1998年5月获华中理工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学位。张先生自1991年8月至1992年8月任职于大连石化公司;自1992年8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中石化咨询公司炼油部;自1995年9月至1996年8月在中石化管理干部学院95级金融与财会班学习;自1996年8月至1998年5月在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自1998年5月至2002年7月任职于中石化咨询公司;自2002年7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自2004年5月至2017年1月,张先生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副处长及处长;自2017年1月至2026年6月,张先生历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副主任、洛阳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发展计划部副总经理;2026年6月至今任现职。2021年12月至今兼任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新先生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航运部副总经理、法律中心主任及中国远洋散货经营总部综合业务部总经理、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2年12月加入中远香港集团,历任总裁办公室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总法律顾问。2017年1月进入招商局集团,历任基础设施与装备制造部/海外业务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9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起至2026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
  钟富良先生 现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91年至1993年在镇海石油化工总厂任职,1993年至2006年在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6年至2014年在镇海炼化分公司任职,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任镇海炼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9月至今任现职。2019年10月至今兼任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兼任中石化冠德国际有限公司、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6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
  曲保智先生 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曲先生于1996年7月-1998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任教,2004年8月-2011年6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助理教授,2011年7月-2012年7月任斯科尔科沃商学院安永新兴市场研究院(IEMS)高级研究员,2012年8月加入招商局集团,历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副部长、战略发展部副部长、招商局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符布林先生 会计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会计学专业、南澳大利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学学士和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局集团派出的专职外部董事。曾任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会计科科长,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集团风险管理部、审计部部长助理,招商局集团审计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以及招商局集团审计部副部长等职务。
  黄传京先生 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专职外部董事。历任招商局国际青岛码头有限公司码头操作部主管;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招商局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数字官;深圳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9月起至2026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
  附件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黄君先生 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水运财会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1983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财务处员工、副科长、科长。199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会计师兼总税务筹划师。2015年10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远海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邹盈颖女士 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博士;教授、中国律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会员,亚太联络委员会成员。2019年度中国航运界十大杰出女性。曾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香港理工大学兼职教师等职务;现任香港理工大学实务教授,香港海运港口发展局港口发展委员会成员。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英波先生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学士,国际工商管理硕士;执业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1985年7月至1987年5月,任职于铁路运输高级法院。1987年5月至1993年6月,任职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租船公司法律部。1993年6月至1996年6月,任中国外运下属合资公司华力环球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6月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先后在三家律师事务所等任律师、高级合伙人。2010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浩鼎先生 香港执业律师、周浩鼎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及主管律师,2001年取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 年获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新界西北屯门及元朗)选区议员、民建联副主席、创新科技及工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北部都会区咨询委员会委员、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主席、香港机场管理局成员,亦为香港执业律师、周浩鼎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及主管律师,并兼任香港科技大学校董。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6-04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拟新建船舶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境外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拟新造1艘配备脱硫塔、轴带发电机并涂装高效防污漆的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舶,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10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运力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签署《船舶订造协议》,新造1艘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交船期为2028年。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5.10亿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注1:协议暂未签署,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10亿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建船舶的议案》《关于在关联方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招商船舶下属公司新建1艘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以及4艘1,800TEU集装箱船,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10亿元。交船期为2028年。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董事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与12个月内和同一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通控股”)的股份,该交易金额并未超过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具体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号和2026[004]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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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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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船舶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建1艘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购买资产”关联交易。标的船舶为新建,尚未开始建造,其所有权将在交付时转移至本公司及指定附属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合同金额尚未确定,预计金额详见本公告“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船舶交付时间、船价水平、技术方案及付款条件等核心商业条款,对具备建造并交付同类型船舶能力的主要造船厂(包括独立第三方造船厂)开展询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综合比选。比选结果显示,招商船舶下属公司在关键条件上具备相对优势,拟定的价格上限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与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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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系在公开、公平的询价比价及综合比选基础上形成初步测算结果,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综合前期市场调研情况,招商船舶下属公司在关键条件上具备相对优势,拟定的价格上限处于合理区间,具有公允性与商业合理性。鉴于目前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交易价格及具体条款将以双方后续协商一致并签署的《船舶订造协议》为准,公司亦将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谈判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船舶订造协议主要条款概要拟定如下:
  1、协议双方:买方为招商轮船下属全资境外单船公司;卖方为招商船舶下属船厂。
  2、协议事项:卖方根据合同约定设计、建造、装配、下水并交付新建1艘21万载重吨纽卡斯尔型散货船和4艘1,800TEU集装箱船;买方购买并接受船舶交付。
  3、交易对价:预计不超过15.10亿元人民币。
  4、付款条款:按照船舶建造进度分期以人民币和(或)美元支付船款。
  5、交船期:2028年。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履行完毕各自审批程序后生效。
  7、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向关联方订造新船,是根据公司船队发展规划,推进散货船和集装箱船队建设,锁定较早交期船台的有力举措。招商船舶上述船舶交船期更早、综合交易条件更优、建造交付能力有保障,与多家第三方船厂询价后综合比对结果最优。选择招商船舶而非第三方船厂承建上述船舶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项下造船款拟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与外部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并将按照建造进度分期支付。
  标的船舶预计于2028年陆续交付投入运营后,主要将用于现有航线运力升级及结构优化,增强自有运力的建设和更新,以提升服务质量并增强市场竞争力。对本年度财务状况无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6年7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关联方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7月8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在关联方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关联方订造船舶是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散货船运输业务、集运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运力结构和航线布局的具体举措。公司在决策前已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综合比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此议案。
  (三)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建船舶的议案》《关于在关联方新建船舶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曲保智先生、黄传京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流程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为1次,即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外运集运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为上限,收购安通控股的股份,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具体收购进展详见公司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3日和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37]号、2025[047]号和2026[004]号。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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