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 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号),正式启动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现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REITs,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的政策号召,进一步释放公司成熟物业的投资价值,完善公司商业不动产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与投融资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资子公司大悦城(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天津)”]持有的资产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方案概况 (一)商业不动产项目 公司选取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购物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大悦城”)为底层资产申报发行商业不动产REITs。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号、6号,主要经营模式为:以自持购物中心资产向符合要求的承租商户提供租赁及购物中心整体运营服务并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收入。 (二)主要交易流程 1、中粮置业设立全资SPV公司。 2、公募基金和专项计划发行设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公募基金认购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专项计划向中粮置业购买SPV公司100%股权。 3、专项计划以募集资金对SPV公司增资,并向SPV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4、SPV公司收购中粮置业持有的大悦城(天津)100%股权。专项计划向大悦城(天津)发放借款。 5、发行后大悦城(天津)对SPV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6、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安排。商业不动产项目聘请大悦城商业运营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运管”)担任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各项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责任。 本次拟开展的商业不动产REITs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 (三)产品要素 ■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最终以发行、注册的情况为准。 三、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相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具体如下: (1)以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为原始权益人,以其全资子公司大悦城(天津)持有的天津大悦城开展商业不动产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并实施相关申报发行方案(最终以监管机构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 (2)本次商业不动产REITs发行涉及的国有产权转让以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价格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公司依据基金管理人开展本项目公告中的基金发起设立和发行方案,参与本次基金份额的认购,并在“不动产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参与不动产基金份额战略配售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20%”的前提下决定认购比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需要全权处理本次商业不动产REITs项目申报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在内的,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调整项目方案,签署、修改有关的必要法律文件,办理所需的其他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后,转授权予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进行决策。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之日起24个月。 四、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商业不动产REITs发行是公司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央企责任,深化“十五五”期间要素市场化改革,畅通要素有序流动渠道,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举措,对公司经营发展具备显著正向战略价值。 本次商业不动产REITs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周转效率及回报水平。通过商业不动产REITs的发行,促进释放持有型资产价值,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商业不动产REITs发行有利于公司转型发展,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投融建管退”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营与美好生活服务商”战略定位和公司“1123”战略体系,巩固公司在商业地产领域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中粮集团和公司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形象,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认可度与投资价值。 五、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商业不动产REITs的申报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项目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底层资产估值与市场预期错位、监管政策调整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动申报发行工作,并根据申报发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吴立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立鹏先生因工作调动,将在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和人员独立的有关要求,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吴立鹏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立鹏先生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吴立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吴立鹏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将按照规则尽快完成相关职务的选聘流程。 吴立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担当,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吴立鹏先生的辛勤付出及其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上半年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增1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津南长(挂)2026-05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北侧、平利路西侧。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11,95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合计不大于19,2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该项目通过公开市场招拍挂获取,我方需支付价款为人民币4.11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该项目权益比例为100%,公司最终权益比例为86.19%。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2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7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媒体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凭前述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联系电话:010-8561975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联系人:牟建勋。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大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备注:请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打√,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