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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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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 公司LED封装业务信用减值损失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主要源于客户结构、业务模式、历史风险事件及行业特性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LED封装业务的客户以中小厂商为主,与鸿利智汇、瑞丰光电、国星光电聚焦国际大客户的结构不同。中小客户通常信用资质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理论上应对应更高的坏账计提比例,但公司对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23%,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32.29%。这一差异与公司历史合作模式相关,部分客户为长期合作伙伴,虽规模较小但合作关系稳定,且公司通过动态跟踪其经营状况调整授信额度,弱化了短期坏账风险。 在长期账龄计提政策上,公司对LED封装业务5年以上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政策一致,但3-4年及4-5年账龄段计提比例分别为39%及57%,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83.33%、93.33%。这主要因公司LED封装业务仍保留部分持续经营客户,对其3-4年及4-5年账龄款项仍保有一定回收预期;而同行业鸿利智汇、瑞丰光电等基于LED照明行业整体衰退的判断,对长于3年的款项直接认定为全额减值。 综上,尽管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但从实际业务结构看,公司正常经营相关应收款普遍集中于低账龄区间(小家电业务与LED封装业务1年以内应收款占比均超85%)。低账龄款项在减值计提比例上的差异对整体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已被规模占比稀释,因此上述差异未显著改变公司信用减值计提的整体审慎性与合理性,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四)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应收账款的执行的审计程序、方法及结论。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准则规定进行核查后认为: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方中,除联营企业应收账款欠款方8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余欠款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坏账计提方法恰当、审慎。 (2)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结合各欠款方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催收措施,对已胜诉但无可执行财产的客户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与深圳安萤电子有限公司达成和解的事项按规定处理,依据充分且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 (3)对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账龄组合的计提方法及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系基于公司自身客户结构、业务模式及历史风险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具有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十、关于资产受限及相关影响的相关问题,请你公司: (一)列示受限资产的具体明细,包括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受限原因、受限期限、涉及诉讼或债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末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5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受限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合计2,649.46万元,其中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70.8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2,576.3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专户资金为2.2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受限固定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固定资产合计为7,204.51万元,其中涉及诉讼法院查封的固定资产为4,870.59万元,用于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为2,333.9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被法院查封的原因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受限无形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无形资产合计为11,810.43万元,其中涉及诉讼法院查封的无形资产为10,655.33万元,用于抵押借款的无形资产为1,155.1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被法院查封的原因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受限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投资性房地产3,653.50万元,全部为涉及诉讼法院查封的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被法院查封的原因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说明资产受限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主要生产设备、土地、房产被查封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情形 1、受限货币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末,受限的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如上表所示,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中,持续经营业务对应金额为2,646.82万元,终止经营(关停)业务对应金额为2.64万元。持续经营业务项下的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合计2,576.33万元,该部分受限资金一般会在票据解付时由保证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剩余2.25万元为公司为员工购买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尚未分配形成的健康保险委托资金专户余额。上述受限资金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合计70.88万元,其中仅安徽德豪崧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68万元属于持续经营业务冻结资金,其余均为终止经营业务相关资金,或因账户长期未使用被冻结的小额资金。该部分冻结资金占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足3%,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 综上,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合计为2,649.46万元,且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小额冻结款项。货币资金受限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周转、原材料采购及员工薪酬支付等关键环节均保持正常,未出现因资金受限导致的经营中断或困难情形。 2、受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末,受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公司受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中,终止经营业务项下涉及诉讼、被法院查封的资产合计19,179.42万元,受限主要原因是LED芯片业务关停后,公司未及时与供应商结清货款引发诉讼,相关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被法院查封。该部分被查封资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且因LED芯片业务已关停,公司目前无重新开展该业务的计划,此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造成实质性影响。 持续经营业务项下的受限资产为与抵押借款相关的固定资产2,333.92万元及无形资产1,155.10万元,上述资产系公司为获取经营所需资金而进行的正常抵押,公司仍可依法合规使用该等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抵押状态未限制资产的日常使用功能。 (三)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准则规定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小额冻结款项,未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受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中,终止经营业务项下被法院查封的资产对应业务已关停,未对当前持续经营活动造成实质影响,持续经营业务项下抵押资产可正常使用。不存在主要生产设备、土地、房产被查封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情形。 十一、关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其变动的相关问题,请你公司: (一)结合销售人员构成情况、数量变动情况、人均薪酬等,说明职工薪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销售人员构成与数量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人员学历分布及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 公司优化销售团队结构,适度精减出口业务销售人员,同时根据国内市场拓展需要增配国内业务销售人员,总人数同比下降9.23%。受人员结构及激励方案等影响,薪酬总额及人均薪酬同比增长,该变动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2、各业务板块人均薪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如下: ■ 注:总人次的统计口径为1至12月各月末在职员工人数之和; (1)小家电业务:人均薪酬同比增长20.29%。公司推进战略转型,拓展内销业务。职工薪酬总额同比增长25.46%,主要源于国内业务扩张、渠道投入及绩效激励。 (2)LED业务:人均薪酬同比下降20.12%,主要由于新设子公司及新增销售人员而新业务收入存在滞后性,相关薪酬激励尚未兑现。 综上,本期薪酬变动与公司业务战略、人员结构优化及薪酬政策执行一致,各板块波动符合发展阶段与岗位特点,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说明销售费用中保险费的具体内容,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金额、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保险费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保险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保险费总额464.03万元,同比增长3.27%。其中国内产品责任险1.8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国外产品责任险462.23万元,同比增3.29%,为保费增长所致。 国外产品责任险保费上涨源于国际市场费率调整。2025年二季度全球意外险(含产品责任险)平均费率涨约4%,部分区域涨幅显著。公司续保受此费率上行影响,承保机构调高费率,抵消了销售收入减少导致的保费基数下降,最终保费略增,符合市场走势,具备商业合理性。 2、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的构成、金额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其他”费用大幅增长主要源于新增品牌使用费、中介费及FTO服务费,该变动与公司小家电板块品牌建设、新设子公司业务拓展及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等经营活动紧密相关,具备合理商业背景。 (三)结合管理人员构成情况、数量变动情况、人均薪酬等,说明职工薪酬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管理人员构成及数量变动 截至报告期末,管理人员的学历分布与人员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 2025年末,管理人员总数为233人,较2024年末的231人小幅增加,增幅为0.87%,整体规模保持平稳。从学历构成来看,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维持稳定,人员结构与数量均未出现显著波动。 2、分业务板块人均薪酬情况 各业务板块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变动如下: ■ 注:总人次的统计口径为1至12月各月末在职员工人数之和;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人均薪酬较去年同期下降,各业务板块表现呈现差异: (1)小家电板块人均薪酬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公司推进人员优化与岗位整合,且与2025年业绩下降相关。 (2)LED业务板块人均薪酬下降25.93%,主要因2025年营业收入下降。 (3)其他经营单位人均薪酬下降2.57%,因公司统一实施降本增效,进行了人员优化与薪酬调整。 综上,管理费用薪酬的变动与人员规模稳定、结构优化、业绩联动及降本增效目标相契合,变动原因合理充分。 (四)说明管理费用中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具体构成,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金额、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1、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处置闲置低效资产。本期折旧摊销2,260.82万元,同比下降58.62%,相关处理符合公司盘活存量资产的经营策略,变动时点与范围合理合规。 2、中介机构服务费构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机构服务费构成及各项明细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中介机构服务费总计657.55万元,较上期下降3.85%,整体保持稳定。中介机构服务费的变动与公司资产处置、新设子公司、品牌建设及法律事务等经营活动相匹配,变动合理。 3、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金额、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其他项目的具体构成、金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本期管理费用中“其他”降低9.67%,各项细分费用的增减变动均与公司人员调整、资产处置、品牌建设等经营活动相契合,费用变动具备合理性。 (五)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准则规定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销售费用项下薪酬变动与公司业务战略、人员结构优化及薪酬政策执行要求一致,各板块人均薪酬的波动均符合其所处发展阶段和岗位特点,具备真实的商业合理性。 (2)公司销售费用中“其他”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新增品牌使用费、中介费增加以及新增FTO服务费所致。上述变动均与公司小家电板块品牌建设、新设子公司业务拓展及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等经营活动紧密相关,具备合理商业背景。 (3)公司管理费用项下薪酬的变动与人员规模稳定、结构优化、业绩联动及降本增效目标相契合,变动原因合理充分。 (4)公司管理费用中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变动原因合理;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构成清晰,变动与公司资产处置、新设子公司、品牌建设及法律事务等经营活动相匹配;其他费用的具体构成明确,变动情况与人员调整、资产处置、品牌建设及降本增效目标相契合,费用变动合理。 十二、关于审计意见类型变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对你公司2020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均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其中,2020年、2021年、2024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022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涉及仲裁事项)的无保留意见;2023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涉及仲裁事项),同时立信所认为你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2025年8月5日,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华兴所对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请你公司说明不再续聘立信所而改聘华兴所的原因及决策过程; 1、不再续聘立信所而改聘华兴所的原因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财会2023】4号文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于会计师持续服务时限、独立性保障都有所要求;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4】29号文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提到:会计师事务所为某一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时间达到十年或以上的,应当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以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在此背景下,鉴于立信所自2011年起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在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后,改聘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流程如下: (1)2025年6月,公司向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华兴所)发出了业务邀约,随后与3家有较强合作意愿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综合了解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人资配置、独立性保障、审计费用报价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对比后,形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华兴所的相关资质认真审核,及对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华兴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也获得了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通过。 (3)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758,138,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8,786,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5%;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审计机构改聘全过程,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等相关监管规定,确保了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为公司后续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请你公司说明立信所与华兴所的审计收费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否与你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 2020年至2025年审计服务机构的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19.4万元、两次关注函回复17万元;其他专项:税务顾问90万元、资产包1专项审计180万元、资产包2专项审计140万元、出具资金情况说明服务费6万元。 注2:2021年报问询函会计师回复10万元;其他专项:子公司专项审计10万元。 注3:2022年报问询函回复4.88万元。 注4:2023年报问询函回复专项服务费25万元;其他专项:专项税务咨询服务2万元。 注5:2024年6-12月期间5次问询函回复或专项核查报告咨询服务费16万元、2024年报问询函回复专项报告服务费15万元;其他专项: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费30万元、专项审计费50万元、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服务费30万元。 注6:大连综德交易问询回复20万元;其他专项: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费24万元、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专项说明服务费30万元。 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持续委托立信所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审计工作安排,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由150万元渐降至130万元;2025年,公司变更审计服务机构,聘请华兴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相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下降15.38%,本次降幅处于正常波动区间,未构成重大差异。 华兴所本次审计收费系经双方共同评估、协商并最终确定。公司综合考量了现有业务规模、运营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需求(含人员配置与时间投入)以及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常规收费基准。双方协商过程中参考了市场同类企业的审计收费实例,保障收费的合理性与透明度。该收费与公司当前业务状况及运营复杂度相匹配,既契合审计工作实际需要,也遵循行业定价惯例,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而支撑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三)请华兴所说明对持续经营假设适用性的评估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评估管理层未来十二个月内现金流预测所依据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分析管理层应对计划可行性的具体程序,评估导致持续经营重大疑虑事项是否已消除的判断标准,并报备相关审计底稿; 1、评估管理层未来十二个月内现金流预测所依据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报告期末,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现金流进行预测,使用的关键假设情况说明如下: 1)销售收入 2026年度,公司收入预测逻辑主要如下: ①LED封装业务稳健发展 为拓宽LED业务提升市场份额,公司自2025年起已实施厂区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随着项目落地、产能提升,将为LED封装业务持续增长提供可靠支持。 ②小家电业务加快转型突围 公司持续深化小家电新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整合品牌方、授权经销商、代运营团队及电商平台等多方资源,打造国内小家电业务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实现统一品牌运营与全生态布局;持续强化品牌影响力、提升客户粘性,促进小家电国内业务快速发展。2025年公司越南工厂建成投产,经与海外合作多年的优质客户友好蹉商,约定弹性供应策略,既保持常态化的基础生产运营、同步储备快速转产能力,搭建柔性产能保障体系,稳步释放海外基地营收贡献。 综合来看,公司在编制2026年营业收入预测时,已充分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各主体产能规划、历史产能利用水平、渠道布局及市场营销投放策略等多重因素审慎测算,整体收入预测关键假设具备合理性。 2)边际贡献率 边际贡献率=(销售收入-变动成本)/销售收入;结合公司产品特性及经营模式,变动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随产量或销售量变化的变动费用,如制造过程中的水电费、物料消耗,销售过程中的佣金提成、报关及各类运输费等。 2026年公司主营业务边际贡献率核心驱动因素如下: ①LED封装业务 2026年国内LED灯珠行业竞争将持续加剧,市场价格竞争趋于白热化,对LED封装业务边际贡献率有一定影响。 ②小家电业务 2026年小家电业务将通过加快推出新品、利用差异化定价优势,加快提升销量规模以及营销和市场推广的投入效率,努力提升小家电业务边际贡献率。 综合来看,公司测算2026年边际贡献率时,已充分结合行业外部竞争环境、各业务主体产能扩建规划、历年产能利用率等多维度信息开展审慎测算,边际贡献率预测所依据的关键假设具备合理性。 3)固定成本 公司在测算2026年度固定成本时,充分结合长期资产减值状况、生产经营的扩产安排、市场营销推广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审慎测算,固定成本预测对应的关键假设具备合理性。 4)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对于2026年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预测,综合考虑了有关已签协议的具体约定及近期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情况,所对应的关键假设具备合理性。 (2)非经营性重点现金收支预测 公司结合实际对非经营性重点现金收支进行了预测,截至本回函出具之日,对照预测项目及公司银行账户的实际收付情况,综合而言,公司在测算上述非经营性重点现金收支时,已结合与各交易对手的沟通洽谈情况开展审慎评估,并依据生效司法判决、已签署和解协议等测算有关支出,相关预测测算依据充分,所采用测算假设具备合理性。 (3)融资增量 2026年公司预计将继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集资金,拟继续增加融资授信额度并根据各经营主体的实际需要、审慎用款,预计新增的贷款额度主要用于LED封装业务的扩产、小家电研发及市场投入等。 从公司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敞口授信额度来看,公司预计在2026年实现融资增量的假设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在编制2026年度整体现金流量预测时,已充分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各主体产能规划、历史产能利用水平、渠道布局、市场营销投放策略、相关事项的协议约定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情况等多重因素审慎测算,相关预测测算依据充分,所采用测算假设具备合理性。 2、分析管理层应对计划可行性的具体程序 华兴所在分析公司管理层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消除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应对计划可行性时,执行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方面: (1)了解公司大额未弥补亏损、以及扣非净利润持续多年为负的形成原因,是否针对亏损形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以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了解公司的资产处置方案,并获取资产转让合同等资产处置资料,确认公司非核心低效资产处置的执行情况; (3)了解公司债务重组方案,获取公司诉讼台账、诉讼判决结果以及已签署的和解协议,确认公司债务重组的执行情况; (4)了解公司营销、生产以及降本增效策略,获取公司历史财务数据,并进行财务数据变动对比分析,确定公司执行相关策略后,财务表现是否明显好转; (5)了解公司融资计划,获取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协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函确认公司借款情况,确定公司是否有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 3、评估导致持续经营重大疑虑事项是否已消除的判断标准 公司连续多年被认定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原因是公司连续多年合并净利润、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以及合并营运资金均为负数。2024年度,前任会计师立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及财务状况仍然面临流动性风险,较2023年没有明显改善,因此继续认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5年度,华兴所评估导致公司持续经营重大疑虑事项已消除,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判断: (1)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有效落地转化 公司针对历史亏损形成的原因制定应对计划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严格执行相关的改善措施,并有效落地转化:在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02%的情况下,公司报告期毛利率16.64%,与上年同期毛利率16.79%基本持平;报告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1,779.31万元,对比上年同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0,637.85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收窄8,858.54万元;持续经营净利润为-8,516.08万元,对比上年同期持续经营净利润-12,947.61万元,持续经营净利润亏损收窄4,431.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75.30万元,对比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07.0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1,231.70万元;营运资金为-9,021.27万元,对比上年同期营运资金-27,816.58万元,营运资金缺口收窄18,795.31万元。 从措施落地进度来看,公司针对性制定的非核心低效资产处置、存量债务重组和解、核心业务降本增效、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等应对计划,均已按既定时间表推进实施,多项核心事项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果,相关措施并未停留在方案层面,已经切实转化为公司财务基本面的改善,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已经得到实际经营成果的验证。 因此,华兴所认为,公司通过持续实行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虽然报告期内合并扣非后净利润、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以及合并营运资金仍为负数,但对比前期好转趋势明显。短期来看公司主业仍面临阶段性亏损压力,但盈利能力持续恶化的风险已有所缓解。 (2)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具备持续经营基础 公司管理层编制2026年度现金流量预测,公司整体资金收支可覆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到期债务偿付需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基础。另经核查,公司管理层编制现金流预测所依托的各项关键假设具备合理依据,我们认可并采信该2026年度现金流预测结果。同时,经与公司管理层访谈确认,公司暂无未来十二个月内清算、解散的相关计划。 因此,华兴所判断: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至少十二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具备充足资金来源,可覆盖经营资金缺口,资金链断裂风险较低 根据管理层预测,2026年度公司现有及待落地授信额度可充分覆盖经营产生的资金缺口,发生资金链断裂、难以持续运营的风险较小,亦不存在债务短期集中兑付的风险。 综上,华兴所从上述三个判断维度进行判断,认为导致公司持续经营重大疑虑事项已消除。 (四)请华兴所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应用指南》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1号》“四、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相关要求,说明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应用指南》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1号》“四、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相关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持续经营问题应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判断过程如下: ■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在营运资金为负、历史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发生重大经营亏损、拖欠或停止发放股利4项符合持续经营重大疑虑特征的情形,其余事项均未出现不利迹象。针对上述已存在的情形,公司已通过处置低效资产、优化存量债务、核心业务降本增效、拓展融资渠道等一系列应对措施,改善了公司财务基本面;同时结合前述分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现有及待审批授信额度可充分覆盖经营资金缺口,资金链断裂风险较低,亦不存在债务短期集中兑付的风险,相关疑虑事项的不利影响已经得到有效缓解,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已消除。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一持续经营》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当前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已消除,不存在需要华兴所就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单独增加强调事项段,更无需因此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形,华兴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相关准则及监管规定要求,审计意见恰当。 综上,华兴所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客观、合规,结论恰当。 (五)请华兴所说明与前任会计师立信所的沟通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并报备相关审计底稿; 华兴所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7月19日及2025年8月6日分别向前任会计师立信所发出《沟通函》,沟通内容包括:(1)是否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2)是否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3)与公司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4)导致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 根据前任会计师立信所回复的《确认函》,前任会计师未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是考虑其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华兴所在与前任会计师立信所沟通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分歧。 (六)请华兴所说明在审计范围、审计程序方面与前任审计师立信所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请说明差异内容及原因。 报告期内,华兴所确认的审计范围包括39个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健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联合惠州市合创众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口坤元合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市勤森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豪共创”),公司持有德豪共创10%的出资额。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广东健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全面执行合伙事务,故公司能够对德豪共创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德豪共创于2025年11月联合惠州光联世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广东光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联世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德豪共创持有光联世纪53.3333%的股权(公司间接持股5.3333%),系其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可通过德豪共创间接控制光联世纪,并将光联世纪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恩林电气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2266%)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对比前任会计师立信所,本期审计范围变动情况如下: ■ 蚌埠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5月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蚌埠润达光电75%的股权作支付对价回购控股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少数股东所持的全部股权,由此丧失控制权后成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并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部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健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与惠州市合创众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口坤元合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市勤森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健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万元,公司间接持股10%,截至财务报表日,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收到股东出资人民币1,520万元,其中广东健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缴出资人民币180万元。 广东光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1月与惠州光联世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广东光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间接持股5.3333%,截至财务报表日,广东光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收到股东芜湖德豪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人民币1,340万元。 重庆恩林电气有限公司:广东光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与章和平、张洪飞共同设立“重庆恩林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间接持股5.2266%,截至财务报表日,重庆恩林电气有限公司实际收到股东广东光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 报告期内,华兴所确定的审计范围与前任会计师立信所的差异为报告期内处置、注销及新设的主体,不存在重大差异;华兴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与前任审计师立信所无重大差异。 十三、请你公司结合2026年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分析经营改善趋势是否持续,以及2026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转正或趋近盈亏平衡的可实现性,请华兴所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1、结合公司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可以看出: (1)2024年-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5,291万元、15,020万元和13,525万元,同比下降比率为1.77%和9.95%;主要由公司近年来面临的外部客观环境及自身主动战略收缩所致,整体处于相对平稳水平; (2)2024年-2026年第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712万元、-1,005万元和-485万元,同比下降比率分别为41.30%和51.74%,同期亏损正在大幅收窄,呈现较好趋势,同公司近年来的整体战略调整、主业聚焦以及成本控制等因素有关; (3)2024年度和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虽然在大幅收窄,但是绝对金额仍然较高,其主要原因为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的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影响所致,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是由于公司无偿交回大连综德照明宗地编号为05107008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产生约0.8亿元的资产减值所致,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由于大连综德照明挂牌出售资产的减值约0.4亿元等所致,目前该项资产仍处于挂牌中,与此同时,因大连德豪光电和蚌埠润达资产在2025年度内完成了处置并出表,此类闲置资产形成的固定亏损后续将不再存在;2026年公司持续深化落实各项经营改善举措,业绩改善趋势明显,不良资产的剥离等事项也为公司后续实现盈利打下坚实基础;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至2024年度报告均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公司的外部融资以及新业务的开拓均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聚焦主业、成本控制等措施,同时解决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公司持续经营至今且基本面开始逐步转好,持续经营能力开始逐步增强。 2、主要变动趋势分析 (1)营业总收入 营业收入受小家电等下游客户季节性采购特性影响,整体呈现上半年略低、下半年略高的变动趋势;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2025年第四季度环比下降23.56%,较2025年一季度同比下降9.95%,其中小家电业务仍处于调整阶段,叠加美元汇率持续下行,出口收入有所下降;LED封装业务发展态势良好,销量同比实现增长、收入与上年同期持平。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整体一致;2026年一季度受原材料涨价、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综合毛利率环比及同比均下降约5%;目前公司已加快推进与客户、主要原料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保障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稳健发展。 (3)期间费用 ■ 3、主营改善的持续性分析 (1)利润端整体回暖 受季度淡季、原材料价格上行、汇率波动叠加影响,公司2026年一季度盈利能力承压,但公司小家电业务经营结构持续优化,LED封装业务销量稳步提升,持续推进全链路成本管控,公司核心主业亏损规模大幅收窄,呈现实质性向好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 (2)历史包袱出清 随着公司持续加快闲置资产处置,资产减值风险已得到充分释放,主营业务被大额损失拖累的可能性进一步下降,这是主营业务向好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综上,公司虽存在阶段性亏损,但在业务改善、成本管控和财务优化等方面已取得多项积极进展,主业亏损持续收窄,盈利能力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现阶段的业绩修复是主业持续优化带来的内生结果,并非短期季节性行情带来的临时波动,经营改善趋势具备持续性且较为明显;不良资产的剥离等事项已为公司后续实现盈利打下坚实基础。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前述事项,我们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审计工作的计划与实施阶段设计并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具体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获取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数据,通过对比分析公司经营状况是否持续改善。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6年一季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仍为负数,但通过对比分析,公司亏损幅度进一步收窄,经营改善趋势仍在持续。当前公司虽存在阶段性亏损,但在业务改善、成本管控和财务优化等方面已取得多项积极进展,主业亏损持续收窄,盈利能力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为未来实现盈利打下了坚实基础。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6一3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德豪”变更为“德豪润达”,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05”,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股票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及涨跌幅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证券简称:由“ST德豪”变更为“德豪润达”; (三)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05”;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六)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经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035.6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04.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386.62万元。因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593,997,323.23元、-383,866,172.32元、-872,127,445.44元。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83,866,172.32元、-872,127,445.44元、-367,773,593.80元。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872,127,445.44元、-367,773,593.80元、-386,332,252.31元。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67,773,593.80元、-386,332,252.31元、-307,425,267.64元。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存在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六)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86,332,252.31元、-307,425,267.64元、-206,378,466.38元。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452,972.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96,711.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793,101.82元。同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明确了“德豪润达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公司前期存在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所列股票交易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开展逐项自查,经审慎核查确认,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四、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德豪”变更为“德豪润达”,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05”,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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