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健米业”)董事会于2026年7月9日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提供的《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职工董事的结果》,公司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海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海生先生职工董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刘海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刘海生,男,1976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醴陵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湖南东永实业开发公司农药厂技术员;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试验工场工段长;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党群工作部纪检专干,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党支部副书记、副部长;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曾兼任湖南省机关党建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理事会副秘书长。现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海生先生未持有金健米业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