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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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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0名增加至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6名增加到7名,独立董事人数4名保持不变。
  根据董事会席位的调整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7月)。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
  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表决生效的前提。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7月9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与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6年7月22日(上午9:30一下午17:00)
  (二)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B区7层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东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东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 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B区7层证券部
  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36352505
  电子邮箱:MGI_IR@mgi-tech.com
  联系人:彭欢欢、黄瑞琪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牟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0.75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40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30.25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1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78.8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余德健、谢伟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0名增加至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增加到7名,独立董事人数4名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6年7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拟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包括调增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额度8,205万元;调增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额度43万元;调增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额度592万元;调增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额度1,067万元;调增向关联方采购服务额度1,994万元;调增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额度235万元及调增其他支出额度225万元。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余德健、刘龙奇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于2026年7月27日15点00分在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0名增加至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6名增加到7名,独立董事人数4名保持不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通过意见后,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本次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健,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曾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实习员。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曾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气液系统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曾任徕卡显微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仪器开发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曾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美洲区总裁。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截至目前,刘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400股,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58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因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作废失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6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许怀斌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以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上述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25万股作废失效。
  (二)2025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
  鉴于2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5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因业务经营需要及采购需求增加,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余德健、刘龙奇、吴晶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1,297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向关联方出租设备、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以及授权许可业务。其中,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117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8,265万元,其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出租房屋、出租设备业务、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以及授权许可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915万元。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建、牟峰、余德健、刘龙奇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公司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包括:1)调增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额度8,205万元;2)调增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额度43万元;3)调增向关联方提供服务额度592万元;4)调增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额度1,067万元;5)调增向关联方采购服务额度1,994万元;6)调增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额度235万元;7)调增其他支出额度225万元。
  至本公告披露日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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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华大基因”指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华大研究院体系”指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青欧生命科学高等研究院等。
  3.“华大科技控股体系”指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科技控股”)及其除华大智造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4.“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指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及其除华大基因、华大研究院体系以外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5.“其他支出”包含公司办公场所水电费等支出,由关联方为公司先行垫付办公场所水电等费用,再由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结算;以及公司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支付工会经费。
  6.2026年1-5月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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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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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财务数据的币种为泰铢。
  注2: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健云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其余关联方财务数据为单体财务报表的数据。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出租房屋、提供服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租赁房屋及其他支出,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依据成本加成和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确定。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采购工具酶、引物等原材料用于时空试剂盒和单分子产品的生产和研发;以及公司员工在内部商城采购护肤品等作为接待礼品。
  2、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采购服务,主要系采购合成、实验及测序相关服务,涵盖生产研发Cyclone芯片、试剂盒所需的工具酶、引物等原材料,借助其各地已部署实验室的区位便利开展样本验证、提升业务落地效率,另采购澳洲农业项目配套测序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采购服务,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采购IT服务、云资源,主要用于支撑Basecall与甲基化模型研发迭代、时空芯片及试剂生产系统升级、时空Mask全球交付体系搭建、芯片生产算力存储与全球文件传输备份等数字化研发运营工作,保障公司测序相关前沿技术研发与全球产业化业务稳定推进。
  向中健云康系采购服务,主要因公司日常海内外业务中涉及的试剂、医疗耗材以及医疗器械设备及其配件类产品对运输温区要求较高,通常需要专业公司提供定制化温度控制解决方案,而目前行业内可满足前述要求的企业较少。中健云康作为从事医疗器械物流供应链的专业服务提供商,具备智能化、可视化、定制化的冷链运输仓储能力,能够很好地满足公司在冷链运输仓储方面的需求。同时,中健云康可提供个性化物流运输服务,灵活地提供运输方式,在保障交付时效方面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供应链服务质量。
  3、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销售测序仪、测序试剂、芯片及配套建库试剂、耗材等,主要系公司测序平台已成熟地应用于生命科学及生物领域的科研研究,属于项目日常所需。
  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销售测序仪及配套测序、建库试剂、提供酶解冻干产品等,主要系公司产品自动化程度高,测序仪及配套设备应用领域广泛,有助于下游客户制定更完善的方案,推广土壤检测实验室等项目。
  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销售测序和建库试剂耗材等,主要用于日常科研项目研究。
  向关联方BKK销售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自动化设备等产品,前述关联方均已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属于常规业务开展。
  4、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提供售后服务,主要系为关联方提供平台建设、设备维保、维修、安装、培训、基于公司设备和软件的软硬件升级服务和检测服务等相关服务。
  向关联方华大研究院体系及三亚智数提供服务,主要系为其提供研发服务。
  5、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向关联方华大基因、华大科技控股体系、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租赁房屋主要系基于工作便利性考虑,租用其部分公寓作为客房、员工宿舍及生产使用。
  6、其他类关联交易
  其他支出主要系:(1)公司向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支付工会经费,基于统一工会管理和经费统筹安排的需要,由华大控股等主体作为工会经费的统一缴纳单位,各关联公司需按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向其划转相应款项;(2)公司与关联方华大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和各体系分别统一缴纳电费、水费,公司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的办公场所,产权由公司、华大基因、华大控股、华大科技控股共同持有,受到供电线路、电表数量、供水管道等限制,公司与各体系共用电表、水表,故各体系每月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向费用缴纳方分别划转对应份额的电费、水费。
  7、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公司向关联方华大科技控股体系提供出租办公场地、员工宿舍、物业水电服务。出租房屋系公司名下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员工公寓A1栋、华大时空中心C区2楼,关联方基于工作便利性考虑,将其作为员工宿舍、客房及办公场地使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同时系相关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产品、服务、租赁公司房屋,公司也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产品、服务、承租房屋以及日常办公用的水电费结算,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系基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经营需要开展的,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2026年度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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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8.8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63.76万股的1.58%。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15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共计316人。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27.09亿元)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以2023年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532台)为基数,对各年度剔除关联方的测序仪销量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孰高值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
  注1:上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包含公司获得授权经销的单分子长读长基因测序仪产品。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Z)×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6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许怀斌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进行归属。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原因: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80万股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303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的激励对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318.35万股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7.15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85万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7月2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2日至2027年7月1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因《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有40名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0.2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2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S/A/B”,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1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共计253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27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5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85万股。
  三、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7月2日
  (二)归属数量:278.85万股
  (三)归属人数:253人
  (四)授予价格:26.1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归属情况
  ■
  注:1、上述激励对象人数已剔除离职和自愿放弃全部获授份额的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数据已剔除不符合归属条件对应的作废数量;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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