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6年7月16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6年7月17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间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规定。
  (2)本基金将于2026年7月10日开市至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当日10:30恢复正常交易。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4)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交易买入或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通过场内交易卖出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嘉实恒指港股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
  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将基金利润分配的款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6年7月17日将已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其在证券公司处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2)根据《嘉实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致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6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6年7月10日、7月13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