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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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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三年)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共计6,396,0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股本总数将减少6,396,000股,注册资本亦将相应减少6,396,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二)申报地点暨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丁芝永
  电话:010-56757310
  邮编:100191
  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建议提交材料后致电公司确认。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3人,代表股份266,881,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62%。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1,076,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4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0人,代表股份45,804,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2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1人,代表股份45,980,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7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0人,代表股份45,804,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568,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8%;反对19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弃权12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667,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98%;反对19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6%;弃权12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6%。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501,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6%;反对16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弃权211,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600,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5%;反对16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6%;弃权211,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9%。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华堃律师、李碧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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