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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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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37 证券简称:惠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1,473,977.65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452,813.68元,置换资金总额186,926,791.33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7,858股,于2026年5月22日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5,299,317.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9,191,540.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6,107,776.82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9,553,776.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5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0196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107,776.82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9,553,776.8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届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二、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6]12806号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81,473,977.65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金额为181,473,977.6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6]12806号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9,191,540.26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452,813.68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一、(一)募集资金投资概况”中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86,926,791.33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结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12806号),认为:惠康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惠康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37 证券简称:惠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资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泰国,涉及境外投资,增资金额已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备案或批复,受当地宏观及行业政策、生产经营环境、相关政府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 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下述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泰霖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霖科技(泰国)”)进行分期增资以实施投资建设“泰国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在本次增资额度范围内,分阶段自主决定并实施投入相应资金,并办理泰霖科技(泰国)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泰国商务部商业发展厅(以下简称“DBD”)核定的内容为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7,8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5,299,317.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9,191,540.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6,107,776.82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9,553,776.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5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0196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10.78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作为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该等超募资金的使用将按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执行。 三、本次增资概述 泰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名TILEN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泰霖国际(新加坡)”)和泰霖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名 TILEN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泰霖科技(新加坡)”)系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7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分别为5万美元、1万美元,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泰霖科技(泰国),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合计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折合美元约558.2817万美元通过泰霖国际(新加坡)和泰霖科技(新加坡)对泰霖科技(泰国)进行分期增资合计人民币3,800万元,折合泰铢约18,561.48万泰铢(备注:前述数据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066、人民币兑泰铢汇率4.8846测算,最终金额以银行结购汇后实际金额和实际汇出日的汇率为准,下同)。本次增资完成后,泰霖科技(泰国)的注册资本将由90,000万泰铢增加至100,000万泰铢,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的实际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以增资及实缴出资时的实际汇率和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泰霖科技(泰国)增资前后的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保持不变,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泰霖科技(泰国)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本次增资涉及境外投资,增资金额已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备案或批复。 四、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注:2025年数据已纳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6年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已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备案或批复,泰霖科技(泰国)工商变更内容具体以DBD核定内容为准,但涉及资金出境仍可能面临境外投资方面的政策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管,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确保全资子公司规范运营。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泰霖科技(泰国)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有关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泰霖科技(泰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合计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泰霖科技(泰国)进行分期增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履行本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37 证券简称:惠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6日通过邮件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思思女士、郭成威先生、鲍晓菲女士、王伟先生、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蔡珊明女士、邵建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越鹏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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