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黄华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华先生本人及配偶和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简历
  黄华先生:男,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等企业,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行、基金行业知识和从业经验;2023年8月至2026年6月,就职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职务。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天衡合伙人(股东)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10人。
  天衡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0亿元。2025年度,天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92家,收费总额0.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天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旭,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0家上市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启海,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天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内部评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讯科技”)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计划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至1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梁建华先生向机构融资的综合成本,借款期限将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除本次借款外,过去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为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为2,7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为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为23,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市场融资环境,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计划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至1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梁建华先生向机构融资的综合成本,借款期限将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规定,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借款外,过去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为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为2,7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为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为23,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梁建华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规定,梁建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鉴于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本次借款亦需向机构支付融资利息,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借款利率不超过梁建华先生向机构融资的综合成本。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有序开展。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体现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为公司长效稳定运营提供优于市场水平的资金渠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会前以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与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具体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的考虑,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公司拟注销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临汾分公司、晋中分公司、安庆分公司、贺州分公司、梧州分公司。
  公司本次注销分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的考虑,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分公司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梁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
  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neeq.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梁建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楼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6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五)电话:020-31601550 传真:020-31606641 邮箱:stsses@126.com联系人:何浩拥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